身份证丢失补办可以在六十日之内拿到,最长三个月之内。申请补领身份证需要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自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之内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最多延长不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补办流程有如下:
(1)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
(2)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3)交第二代身份证相片4张;
(4)查验户口本、登报遗失声明;
(5)已办过第二代身份证的超过半年要带一张一寸普通相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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