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通过合法途径将房产证办理下来,随时都可以进行房产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
一、房产证过户在哪里办理
房产证过户在房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二、房产证过户收费标准
房产证过户收费标准:
(一)卖方应付的费用:1、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5元,卖方承担50%的费用。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卖方承担50%。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4、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2.5%。5、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二)买方应付的费用:1、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5元,买方承担50%的费用。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买方承担50%。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4、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每件收费100元。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每件收费200元。6、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2.5%计收,买方一般支付1%。7、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8、维修基金:根据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9、其他相关费用:如果牵扯到房屋评估、咨询等,还要收取评估费、咨询费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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