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应当遵循平等原则,但若房屋为离婚前婚前财产或者婚后以你一方的财产购买并登记在你名下,则婚姻法规定对方一方无分割权,但如果确有实际贡献,对方方可理性诉求。(不得利原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判决。夫妻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处理结果,应当公平、合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分割共同财产的,应当在起诉时提出。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物权保护期间内,不得侵犯他人物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婚姻法的规定适用于同居关系解除后一方要求分割财产的情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个人合法收得的财产,除非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分割之外,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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