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的表现形式有交付定金;抵押;质押;留置等。其中交付定金需要债务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债权人;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需要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而留置则需要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
一、质押的东西属于担保吗
质押算担保。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担保还包括抵押、留置、定金等方式。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如何区分质押与抵押
一是概念不同,质押,也叫做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交移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二是质押的物品通常是动产,而抵押的物品通常是不动产。
三是质押需要转移物品的占有,抵押是不需要转移物品的占有,而且抵押需要登记,质押无需登记。
四是质押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需要交付质押物合同才会成立,抵押合同则登记时生效。
三、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合同担保的方式如下:
1.保证。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2.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4.留置。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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