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死亡社保待遇及家属权益保障。当事人去世后,家属应及时申报停止退休养老金发放;未申报的将追回多领的养老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因地而异。病残津贴适用于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人,标准尚待出台。
法律分析
死亡后,退休金从当事人死亡的第二个月停止发放,具体为:
第一,如果当事人去世的,那么其家属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停止发放退休养老金。
第二,如果当事人的家属不申报死亡停止领取养老金的,那么按照诈骗行为给予追回多领的养老金。
退休后死亡社保待遇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待遇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结语
退休后的社保待遇在死亡后会有一些变化。如果退休人员去世,家属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并停止领取退休养老金。如果家属未申报死亡停止领取养老金,将按诈骗行为追回多领的养老金。此外,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退休人员的家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具体金额根据当地规定。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退休人员,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的标准尚未出台,需要相应的规定配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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