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和签字声明,禁止强迫和干涉。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申请结婚登记需亲自前往登记机关,符合规定即可领取结婚证。未登记需补办。
法律分析
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领取结婚证必须带户口本。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拓展延伸
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所需材料清单
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所需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口本证明、申请表格、照片(一寸或二寸)、相关证件复印件、收费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具体所需材料根据不同事项而异,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以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请注意,不同地区、不同事项可能有不同要求,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以便顺利办理相关事项。
结语
结婚登记需要内地居民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并出具无配偶和直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根据《民法典》,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强迫和干涉。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申请结婚登记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成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具体所需材料根据不同事项而异,请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确保准备准确、完整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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