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债权人同意可以处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不受影响,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可以证明抵押人该行为损害其权利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其债务或者提存。
一、民法典中已抵押的土地可否买卖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民法典能否对抗抵押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不能对抗抵押权。房屋买卖不影响该房屋上所设立的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抵押物被债务人买卖
债务人可以买卖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