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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需要在什么期限内支付?

2020-04-21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获得了赔偿,而不需要再进行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赔偿期限为判决确定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如果赔偿未支付,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判决或者裁定认定附带民事赔偿的,应当明确赔偿数额、支付期限和方式。被告不服的,可以上诉,但是不停止执行。赔偿期限自判决、裁定确定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被告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间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应当依法加倍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申请执行人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间内未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总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民事赔偿,在判决确定后十日内必须支付。否则,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可以要求加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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