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承担质量责任有如下形式: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承担相应的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交付工作成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八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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