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局并未对生育保险费缴费金额进行明确规定,由各地区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其计算方法为:生育保险费等于单位缴费比例乘缴费基数,生育保险金等于生育生活津贴加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等于缴费基数乘产假时间,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为标准。生育医疗补贴一般都是固定的,固定生产的大都在三千元。
一、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
(3)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λ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二、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一、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女职工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二、其它·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1988年以来,中国的一些地区开始进行企业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2001年底,全国平均生育保险费率为0.7%,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达3455万人。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仍由该单位承担支付生育待遇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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