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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进入清算程序

2022-04-24 来源:易榕旅网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一、公司破产清算的规则

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完成公司清算工作: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通知、公告债权人。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5、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6、清理债权、债务。

7、处置公司资产。

8、处理职工问题。

9、执行经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10、编制清算报告。

11、办理银行销户手续。

12、申请注销登记。

二、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1、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2、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并且公司必须先清偿所欠职工工资,然后偿还所欠税款,然后偿还债务,最后如果还有剩余则各合伙人按比例或事先约定的方法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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