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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信用卡欠款展开诉讼

2021-12-03 来源:易榕旅网

银行在起诉持卡人欠款方面没有数额限制。发卡行根据诉讼成本和欠款数额等因素决定是否起诉。起诉条件包括:有利害关系的原告、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符合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最高法院修改了关于恶意透支的解释,规定了非法占有的情形和数额的划分。对于遇到信用卡还不上、被催收等问题,应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应对措施。

法律分析

欠银行信用卡多少钱被起诉,法律没有规定数额限制。不论持卡人欠信用卡信用卡多少钱,发卡行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提起诉讼,是否起诉取决于发卡行。发卡行通过分析诉讼成本,以及持卡人欠款数额等因素,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一、将《解释》原第六条修改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三、增加一条,作为《解释》第八条:“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遇到信用卡还不上,被催收等问题怎么办?

结语

信用卡欠款被起诉,法律未限制数额。发卡行可根据起诉条件决定是否提起诉讼。起诉条件包括:与案件利害关系的原告、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请求和事实、属于法院管辖范围。最高法院决定中规定,超额透支且拒不归还被认定为恶意透支。数额较大为五万至五十万,巨大为五十万以上。遇到信用卡还款问题,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在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中明确规定以持卡人相关资产偿还信用卡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未获得持卡人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持卡人资产直接抵偿信用卡应收账款。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卡银行收到持卡人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商业银行在开展信用卡业务过程中,违反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由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督促整改,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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