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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补缴新规定

2020-12-11 来源:易榕旅网

2023年广州社保补缴新规定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

4、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2023年广州社保缴费政策调整对企业和个人都有重要影响。对于企业而言,首先需要及时了解新政策的具体要求,确保按时缴纳社保费用,避免可能的罚款和法律风险。其次,企业需要调整财务预算,合理安排社保费用的支出,以保证正常经营。对于个人来说,要了解自己的社保权益和缴费义务,确保按时足额缴费,以保障自身的社保待遇。此外,个人还需留意政策调整对社保待遇的影响,及时了解相关变化,以便做出相应的个人财务规划。

综上所述,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积极适应和遵守新的社保缴费政策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自身权益和合法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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