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级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主张?
八级伤残不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内容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根据我国的伤残等级认定,八级伤残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而抚养费是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来定的,所以八级伤残并不能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三十;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二、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八级伤残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具体的伤残的等级有不同的赔偿的内容,按照赔偿的内容进行相关的项目的赔偿,八级伤残不包含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其他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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