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一方失踪,孩子应当由另一方抚养。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失踪方的财产由财产代管人代管。子女的抚养费应当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一、欠债跑路家里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欠债跑路家里人的后果:债权债务纠纷,债务人的家人是没有义务代替其承担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再向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请求清偿债务。法律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二、欠款人跑了怎么办?
欠货款人跑了可以起诉。如果所欠债务是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家中的人生病而产生的,则由另一方用其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为了保护找不到的人和相对人的财产的权益,可以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行宣告,在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宣告其失踪之后,会为其找好财产的代管人,将会由该代管人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
三、欠债六千起诉找不到人应该怎么办
欠债六千起诉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如果债务人宣告失踪的。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法院判决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