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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2022-08-30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主观:

1、 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提供的材料:借款人及参贷人( 共同还款人 、担保人)的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 还款承诺书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合法的 商品房购房合同 或协议;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等。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3、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 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 夫妻双方签字 ,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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