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主要根据工程进展和竣工验收来确定。申领预售许可证需要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持有规划和施工许可证、投入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等。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取得条件不同。买房子的难度增加,因为土地供应紧张,人口增长导致房价上涨。
法律分析
办理完预售许可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之间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主要是看工程进展,标准就是房屋什么时候能够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入住条件是为准。
按照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申报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5、工程施工合同;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
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后,应当详细查验各项证件和资料,并到现场进行查勘,经审查合格的,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现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是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期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同样是无效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买房子真的是现在最困难的一个行为,因为我国的可利用土地并不多,并且,国家的人口在逐年增长,所以对于土地的利用方面,存在供不应求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的使用权价格就增加了,自然房子的成本就提高了,所以房价越来越高。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办理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取决于工程进展和房屋竣工验收的条件。根据建设部发布的相关规定,申领预售许可证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交付、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持有、资金投入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等。预售许可证的发放需要经过详细查验和现场查勘,符合条件的将获得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取得条件不同。在当前土地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买房变得更加困难,土地使用权价格上涨导致房价上升。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广告与合同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广告与合同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销售条件第十二条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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