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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可以公证处理父女关系

2020-08-19 来源:易榕旅网

需要分情况讨论。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血缘关系,不能通过公证脱离父女关系。如果是养父母与子女,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子女与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消失了,二者之间也不存在父女关系,但是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自行恢复。

一、被收养的孩子找到亲生父母了怎么办

亲生父母不可以随意要回被他人合法收养的孩子,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要解除收养关系要回子女须具备法定的条件: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可以解除。养子女8岁以上的,应当征求其本人的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二、成立收养关系后生父母与养父母有关系吗?

1、收养关系成立后,在法律上,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关系消除,生父母不再是子女的监护人,无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成年后也无赡养父母的义务。

2、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形成相当于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养父母成为子女的监护人,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在成年后也有义务赡养养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的近亲属形成法律上的亲属关系。

三、外甥有赡养舅舅的义务吗

法定赡养义务只是存在于直系亲属之间,如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再就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叔伯舅舅与侄儿侄女以及外甥之间,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如果符合以下三条,外甥还是可以赡养舅舅的:

1、如果舅舅没有其他的赡养人,自己又没有能力保证自己生活的;

2、如果舅舅年轻的时候,为外甥成长提供帮助的;

3、如果外甥有经济能力的而又愿意赡养的;

收养属于一种法律行为,通过这一行为,可以在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建立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在收养关系合法成立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适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赡养、抚养的规定。即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而在养父母年老的时候,作为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养子女,也是要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此外,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互相享有财产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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