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扬州驾驶证的办理流程和申领地点,重点强调了申领驾驶证的注意事项。其中,需要注意的内容包括不能申请的条件以及申领流程中的一些细节。通过阅读文章,可以更好地了解扬州驾驶证的申领流程,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法律分析
扬州驾驶证的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进行体检,然后申请,接着进行学习,训练和考核,最后由公安部交通警察支队颁发合格的驾驶证书。
二、申领地点
1.申请者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申请者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宁波地区需暂住证满3个月才能申请)。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驻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三、注意事项:不得申请驾驶证办理条件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以上就是扬州驾驶证的办理流程及申领地点和注意事项的总结。申请人需要先进行体检,然后申请,接着进行学习、训练和考核,最后由公安部交通警察支队颁发合格的驾驶证书。申请人在不同地区和情况有不同的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如在户籍地、暂住地、现役军人、境外人员等不同情况下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申请人还需要注意不得申请驾驶证办理条件,如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吸食、注射毒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驾驶人考试、驾驶证管理档案电子化。机动车驾驶证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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