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资料:有登记备案租房提取、无登记备案租房提取目前已经实现了“零”业务证明材料提取不再要求职工提供还款流水,不再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不再现场核实单身状况、结婚证、户籍证明材料真实性等1。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2。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3。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本条规定的第1至3项材料,由职工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向相关部门联网查询确认的,无需提供。
法律依据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