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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关于分割财产的约定

2022-01-20 来源:易榕旅网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主旨是确保双方真实意愿表示,明确共同财产种类、价值和分割方式。协议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处分无权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离婚协议应包括离婚意愿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等,不计入分割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财产等。

法律分析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内容

1、写明财产分割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共同财产的种类以及价值;

3、写明财产分割的方式。

同时财产分割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不得处分无权处分的财产。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三、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明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共同财产种类和价值,分割方式,并不损害他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离婚时不计入分割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等,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同时,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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