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者还。救助基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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