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有效,符合法律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具有内部约束力,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应受理相关纠纷。同时,离婚协议对外部债权人也具有效力,债权人仍可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若一方承担债务后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婚内签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下离婚后仍然是有效的。合同无效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对内效力: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对外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语
离婚时签订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在没有法定无效情形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只要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协议具备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和债务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对外效力上也有约束力。对于债权人来说,即使协议或法院的判决已对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他们仍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权利。当一方承担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后,如果要求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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