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不包括的情况有: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一、放弃继承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放弃继承的相关问题有:
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放弃继承财产的所有权;
2、只要遗产未处理,继承人可以随时放弃继承;
3、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以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也就是说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发生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发生法定继承的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因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定原因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5、遗嘱全部或无效部分后,无效部分处分的遗产;
6、遗嘱或者遗赠协议中未处分的遗产。
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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