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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限制人身自由犯罪吗

2024-01-01 来源:易榕旅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二、我国刑法中关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规定:

非法拘禁罪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认定非法拘禁罪时,在客观方面拘禁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即指违背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主要表现为使用足以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如实施绑架、关押、禁闭等。

但如果只是采用恐吓、胁迫等精神强制手段,构不成刑法238条所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但是报案肯定是有实质效果的,因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

(三)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要承担行政责任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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