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法律是处分财产的前提,也是处理纠纷的底线,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财产分配行为自始就是无效的。
《民法典》等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赔偿的各种情况,而《民法典》则规定了遗产的范围、继承的资格、法定继承的规则、遗嘱的效力等等,对此,必须有所了解。
订协议很有用途。
双方或者多方之间意思真实、合法有效的协议可以作为财产分配的依据。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夫妻财产的确认、遗产的分割等均可以通过几方当事人的协商以协议的形式达成一致并固定下来,一旦产生财产争议即可按照协议约定来处理。
不仅是夫妻之间,其他人包括朋友,亲人等之间也是如此,一旦事关财产,订立协议是最能够避免争议的办法。
一、哪些情况可以适用法定继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综上所述,如果人们遭遇意外事故死亡,会留下个人财产需要处理。分配办法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在配偶,父母及子女之间分配,各方可以签订一份财产分割书,约定分配的比例、方式及各自的份额。死者是夫妻一方,在分配财产之前还应当先将共同及个人财产区分开。
二、无效仲裁协议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提请仲裁的事项应当是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乃至国家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有关身份的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的事项不在其内。
(2)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以及准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由于此种情况下所作的意思表示并不真实,在这种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作出的协议应是无效的。
对于因欺诈而导致合同自始无效时仲裁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我国《仲裁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的做法是认定通过欺诈方式订立的合同自始无效,而自始无效合同的仲裁条款也是无效的。然而目前,国外仲裁制度实践中都已将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作了扩大解释,主合同因欺诈而自始无效并不影响当事人根据仲裁条款独立原则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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