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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过失犯罪的间接正犯是不是存在

2021-05-24 来源:易榕旅网

过失犯罪的间接正犯存在,包括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间接正犯的形态有多种,如利用无意识的工具、利用善意的工具等。过失犯罪的罪名包括失火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

法律分析

一、刑法中过失犯罪的间接正犯是否存在?

失犯罪的间接正犯是存在的,对于过失犯罪是属于间接正犯,而且还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断。间接正犯的种类包括两种,其中一种就是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

实务上对于间接正犯的形态,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无意识的工具。即对于被利用人欠缺犯罪构成要件所需的责任能力而加以利用的情形;

2)利用善意的工具。即对于被利用人欠缺构成要件的违法意识(认识因素)而加以利用的情形;

3)利用无目的而有故意的工具。即对于被利用人欠缺目的犯的必须的特别责任要件而利用;

4)利用合法行为的工具。即对于他人不违法或有阻却违法性的行为而加以利用的情形;

5)利用欠缺行为责任的工具。即对于他人欠缺规范要素的行为而加以利用的情形;

6)利用无意识的工具。即利用他人无意识的举动的情形;

7)利用不犯罪的工具。即对于他人不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而加以利用的情形;

8)利用无身份而有故意的工具。即被利用人的行为虽有故意,但欠缺属于法定构成要件的身份;

9)利用有身份而无故意的工具。即利用人因欠缺某种犯罪构成要件所规定的特别身份,而导致无法亲自实施的行为,而利用有此身份的人来实施的情形。

二、过失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第一百一十五条【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九条【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一百三十一条【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

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

结语

通过对过失犯罪的间接正犯和罪名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过失犯罪的间接正犯是存在的,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在实务上,间接正犯的形态有多种,包括利用无意识的工具、利用善意的工具、利用无目的而有故意的工具等。而过失犯罪的罪名也有很多种类,如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交通肇事罪等。对于这些罪名,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定性。在法律实践中,我们要充分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知识,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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