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侧超车被撞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若超车车辆已经完成超车的,一般对方承担主责;
2、若超车车辆未完成超车的,一般超车车辆承担主要责任;
3、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形作出认定;
4、需要考虑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左侧超车的法律规定:
1、左侧超车原则:在多数国家和地区,左侧超车是被认为是合法和安全的超车方式,尤其是在双向多车道的道路上;
2、超车前的观察:驾驶员在进行左侧超车前,需要确保前方没有来车,后视镜和盲区内没有其他车辆;
3、超车信号提示:在超车前,驾驶员应当打开左转向灯,提前告知其他车辆自己的超车意图;
4、超车禁止情况: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交通标志或道路标线禁止超车,或者前方车辆正在左转等情况下,左侧超车是不被允许的;
5、超车后的并线:超车完成后,驾驶员需要确保安全距离,再打开右转向灯,平稳地并回原车道。
综上所述,左侧超车被撞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若超车车辆已经完成超车,对方承担主责;若超车车辆未完成超车,超车车辆承担主要责任。交警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形作出认定,考虑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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