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结婚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发生变化,证明离婚原因;
4、证明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材料;
5、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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