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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在自家门前建化粪池违法吗?

2022-11-12 来源:易榕旅网

不合法,侵犯相邻权。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一、相邻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相邻权的法律规定:

1、房地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房地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和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3、房地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因通行而必须使用其土地提供必要的便利;

4、房地产所有人必须使用相邻的土地、建筑物、土地和建筑物的权利人,如建造、修复建筑物,铺设电线、电缆、水管、供暖和燃气管道,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二、邻居建筑距离的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按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的系数。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三、对房屋的通风采光权有哪些规定

许多居民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阳光后,由于切身利益受到影响,从维持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维护现有日照条件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权利。在1987年1月1日实施的《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中,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对于取得住宅产权或使用权的居民来说,采光权不像建筑面积那样,可通过简单的定量标准来确定。由于在住宅周围进行建设时,都会不同程度地遮挡住宅阳光。而我国地域广阔,南方与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均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在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体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只能通过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方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不可能同时满足有关各方的全部权益,当出现矛盾时,为兼顾有关各方的权益,有关各方都会相应丧失一部分权益。因此,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相对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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