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父母的监护资格被撤销后还可以恢复,但父母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情况除外。如果是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担任监护人的,则他们的监护资格被撤销之后不能再恢复。
一、公证遗嘱可以指定监护人吗
法律规定遗嘱能指定监护人,但是有前提条件,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如果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有关个人或者是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二、民法哺乳期如何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孩子的监护权变更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三、监护人的人员范围
合法监护人的范围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这些人员来担任监护人。
但正常情况下,其他人没有资格剥夺父母的监护权,自己去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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