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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怎样提取公积金

2021-09-04 来源:易榕旅网

青岛公积金提取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柜台办理,一种是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委托别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申请办理。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金额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提取结算账户,其中提取结算账户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I类借记卡。

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政策基金,是国家取消福利住房分配后的福利延续。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可以享受一些政策优惠措施,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住房公积金职工只需支付一半的钱,一半由单位支付。

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

2、职工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

3、职工租赁本市住房自住公积金提取。

4、职工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5、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6、职工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

7、职工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公积金提取。

8、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公积金提取。

9、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公积金提取。

10、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公积金提取。

1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综上所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有四大方面,分别是提高购房能力,保障居民住房权益,获得公积金贷款优惠和提高个人信用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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