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注销了。当事人办理迁移户籍的手续迁出本户籍管辖区时,当事人办理完毕迁出户籍登记,领取准迁证后,此时原户籍管理派出所就会注销当事人在本地的户籍。当事人拿到准迁证后,应尽快前往准迁地办理入户手续,以免延误期限变成黑户。
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一、迁户需要的资料
不同的迁移人群需要的资料也不完全一致,比如:
1、夫妻投靠: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其中一方在拟落户地的固定住所证明等;
2、未成年子女:需要双方的户籍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报告、迁移人的出生证明等;
3、年迈父母: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结婚证以及关系证明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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