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将会终止,而不是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商定的劳动合同终止要求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的正确解决需要遵循法定情形,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企业应该引起足够重视,避免在劳动合同中任意约定终止条件。
法律分析
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将会终止,而不是解除。此时,工人已经满足了法定退休的条件,公司和劳动者应当终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限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商定的劳动合同终止要求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丧命,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丧命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注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遣散的;rn(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的正确解决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除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风险影响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不能再任意约定,只有在法定的情形才可以终止。对于这个变化,企业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如果在劳动合同中任意约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条件,可能会面临劳动合同无效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并不能终止,如果非法终止,则会面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应对策略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
归纳起来,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决定资格消失(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用人单位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在具体执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终止手续。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为了防止纠纷,企业最好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不一定终止;只有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解释(劳社厅函[2001]125号),“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此外,如果企业仍然与留在本单位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签订聘用合同,这时双方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双方应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进行明确的约定,发生纠纷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
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
拓展延伸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有多种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失踪、以及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因此,劳动合同终止的正确处理方法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将会终止,而不是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遣散等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企业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及时办理终止手续,避免纠纷。同时,要注意法律规定的情形,避免非法终止导致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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