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避讳趣谈
与西方诸国以取先人之名表达缅怀纪念之情不同,儒家文化向来强调高低分明、尊卑有序的等级制度,避讳便是这一制度的一个表现。为长者讳,为尊者讳,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现象,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无从查询,但习惯认为避讳“大约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至清代更趋完密。”帝王作为封建时代至高无上的尊者,与其相关的讳词更是普通人不能提及的,否则就是对皇权神圣性的挑战,有下狱甚至丢脑袋的危险。
帝王避讳最严格的莫过于宋代,宋人避讳之例最严。《容斋三笔》里就说:
“本朝尚文之习大盛,故礼官讨论,每欲其多,庙讳有五十字者。举场试卷,小涉疑似,士人辄不敢用,一或犯之,往往暗行黜落。”宋太祖赵匡胤,避讳字有匡、筐、涯、眶、惟、勖、眶、胤、靷、引、鈏、酳等,更甚者其远祖、始祖、高祖、曾祖、祖父、父亲等已故受追封之人的名讳都一概要避,避讳之字词多达40余。宋仁宗名赵祯,蒸包子蒸馒头的“蒸”字就得改为“炊”字。更有甚者,宋高宗名构,为避“构”字而牵及够、媾、购、遘„„避讳的字达50多个!实在无法避免的常用字,也需要增减笔划或者改变读音,以示区别。如宋真宗赵恒,“恒”字多见缺末笔者。物极必反,当历史的车轮碾过宋代,进入元代时,草原民族蒙古入主中原,一改儒家世俗传统,以蒙古族的习惯,父子不避,尊卑无讳,因此避讳几乎终止。
照宋代周密《齐东野语》的说法,起码从周朝起,中国封建社会就有了避讳制度。 所谓避讳,按照《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即是:
“谓封建时代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必须避免直接说出或写出。”例如,唐高祖的祖父名虎,凡写到或讲到“虎”,都得改为“猛兽”,或改为“武”。又如,唐太宗名世民,他死后,“世”字、“民”字都必须回避。于是,李世勣改名李勣,“为民作主”改为“为人作主”。
避讳制度影响甚广,连百姓的日常生活也受到影响。据说五代时,吴越王钱鏐有子跛足,讨厌人说
1 / 10
到“茄子”,因“茄子”与“瘸子”音相近。后改“茄子”为“落苏”。百姓只得跟着说。至今上海人仍称“茄子”为“落苏”。吴越王钱鏐不许用跟“鏐”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改石榴为金榴,改刘姓为金姓。宋仁宗名祯。宫中改正月为初月,蒸饼为炊饼。以此之故,《水浒》中武大郎要称蒸饼为炊饼。
因为避讳,引出了很多不近人情的事。
《唐律》禁食鲤鱼,违者打60扳子。唐朝皇帝自以为是老子李耳的后代,李、鲤同音,吃鲤就是吃李。鲤鱼也不让叫鲤鱼,改称“赤鯶公”(“鯶”音“涣”)。北宋法令规定,官员所担任的官职的名称如犯高祖、曾祖、祖父讳,该官员有罪。
唐朝李贺因父名晋肃,不敢应进士举。唐代冯宿父名子华,朝廷任命他为华州刺史,他以避讳不予接受。贾曾被任命为中书舍人,以父名忠一再推辞,朝廷只得另外安排。
北宋xx以父名xx,终生不听音乐。
徐绩父名石,终生不用石器,走路不踩石头,遇到石桥要人背着过。
因为避讳,还闹出了一场官司。北宋时,有一年举行科举考试.刘攽、王介都是开封府考官。有一名举子用了一个“畜”字,王介认为犯皇上嫌名(宋哲宗名刘煦)。刘攽则认为礼部事先没有将“畜”字定为必须避讳的字,不可以因为用了这个字就将该举子黜落。两人纷争不已。
御史张戬、程灏将刘、王二人一并弹劾,刘、王都被处以罚金。御史中丞吕公著认为处分太轻,朝廷乃加重对两人处分,“夺其主判”。
奸佞小人往往利用避讳谄谀上司或当道。北宋蔡京任宰相时,每当宰相们在相府一起吃饭(当时称作“堂食”),小吏要报菜名。报到“菜羹”这道菜时,因“菜羹”音近“蔡京”,乃回避而报“羹菜”。当时凡往来公文,都得回避“京”字,“京东”、“京西”分别改为“畿东”、“畿西”。蔡京门下蔡昴避蔡京讳尤其谨慎,并要求家人也这样做,家人有违犯的,要打板子。有一次他自己违犯了,家人提醒他,他便扬手打了自己一记耳光。《捕蛇者说》最后一句道:
2 / 10
“故为之说,以俟观人风者得焉。”此处的“人风”本应为“民风”,是柳宗元笔下误吗?不是。看了古人的“避讳”习俗,大家就知其所以然了。
我国自周代起,就出现了避讳这一特殊的文化现象。所谓“避讳”,就是在说话或行文中遇到应忌讳的人名、事名、物名时,不能直接说出、写出,就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或用其他方法来改说、改写,以表示尊敬的一种方式。
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古人避讳的种类和常用的方法。 一、避讳的种类
1.国讳即当朝皇帝及其祖先(七世以内)的名字,全国臣民都要闪避。否则,就会招来杀身之祸。如:
唐代前,盛小便的容器叫虎子,因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名虎,为避讳,就把虎子改叫马子。今人所谓马桶,即源于此。随着避讳内容的扩展,连皇帝的姓和属相都要避讳。
慈禧太后属羊,就不许人们说“养羊”、“杀羊”、“吃羊肉”一类的话。但她又爱吃羊肉,便下令把羊肉改叫“福肉”或“寿肉”。
2.家讳即父母、祖先的名字,应回避,以示尊敬。如:
范晔父名泰,他所撰《后汉书》中郭泰、郑泰的“泰”都改作“太”。苏轼祖父名序,东坡为人撰序时,就改“序”为“叙”;后觉音同,又改用“引”。
3.圣讳就是讳圣贤的名字,包括黄帝、孔子、孟子、周公等。孔子名“丘”,宋代就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
二、避讳常用的方法
1.改字法在属文时,若遇到需要避讳的字,就要用意义相同、相近的其它字来代替。如:
3 / 10
为避汉高祖刘邦之讳,凡遇“邦”字都用“国”字来代替。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惊蛰,先秦时叫“启蛰”,为避汉景帝刘启讳,改作“惊蛰”。为避光武帝刘秀讳,改“秀才”为“茂才”。唐太宗名世民,唐人属文就用“代”字代替“世”字,用“人”代替“民”字,故《捕蛇者说》中把“民风”写成了“人风”。
2.缺笔法即书写时遇到需要避讳的字,把此字缺一笔。如:
为避李世民讳,人们将“世”写作“ 丗”,将“民”写作“氏”。为避宋真宗赵恒讳,不写右边“亘”字上面的一横。宋朝和清朝的缺笔,一般都缺在字的最后一笔上。玄烨的“烨”字,少写最后一竖;林黛玉母名贾敏,她写“敏”时,就少写最后一捺。
3.空字法有多种情况:
或把讳字空着不写,或写作“某”,或直写“讳”,或以○ 、□代替。如:
梁武帝父顺,《南齐书》中凡遇“顺”字就空着不写。为避唐太宗“世”字,把“观世音菩萨”写为“观音菩萨”,将“世”字省去。司马迁在《史记?孝文本纪》中记载道:
“子某最长,请建以为太子。” “某”就指汉景帝刘启。许慎在作《说文解字》时,对于“禾部”的“秀”字干脆注曰“上讳”。古籍中以○、□代替讳字的很多,不赘述。
4.改音法读书时遇到要避讳的字,要用与之相近的音来代替。如:
周代的阴历一月叫“政月”,因秦始皇名“嬴政”,就把“政月”改为“正月”,“正”的读音变为平声。林黛玉读书遇到“敏”字,就念成“密”或“米” 。清朝时,为避孔子讳,姓丘的“丘”字右边要加上耳字旁,写成“邱”,读“七”音。
上述可见,由于历朝历代的帝王和文人墨客为避自己所“尊”、所“亲”和“圣贤”之讳,在撰文特别是在抄写、刊刻古书时都有或多或少的改动,出现了不少把人名、地名、官名、物名改头换面的现象,给今人的阅读带来诸多不便,甚至产生歧义,得出错误结论。因此,了解、掌握古人避讳的种类和
4 / 10
常用方法,对我们阅读、理解古籍大有裨益。
在中国古代,封建等级制度森严,十分讲究尊卑有序、长幼有别,于是人们在称帝王和尊长者之名时,在称呼和书写上都应有所避讳。所谓避讳,就是不直接称呼帝王或尊长者的名字。当朝的帝王和尊为至圣的孔子之名,全国人避讳之,谓之国讳或公讳;祖先和父亲之名全家避之,谓之家讳或私讳。常见的避讳方法有二:
一是改用同音、同义字来替代;二是用缺笔画来避讳。下面是中国古代一些帝王和名人的避讳: 孔子名丘,“丘”字就采用了缺笔书写,把中间的一竖去掉了。
秦庄襄王名子楚,秦朝就把“楚”改为“荆”。如“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使将击荆。”(《史记·秦始皇本纪》)今湖北省地理上又称“荆楚大地”,源于此。
秦始皇名政,与“正”同音,为避之,后人称“正月”为“征月”,写成“端月”。
汉高祖刘邦称帝后,把“邦”改为“国”,如“何必去父母之邦”。因此现在常把“邦”“国”视为同义词,如“治国安邦”“邦国之交”。汉文帝名恒,“恒”常改为“常”,在《史记》中,恒山常常写成“常山”,姮娥写成了“嫦娥”。
汉吕后名雉,因此雉鸟改称为“野鸡”。王嫱字昭君,为避晋文帝司马昭之讳,改称为“明君”或“明妃”。
隋炀帝名广,“广”常改为“博”,因此隋曹宪为《广雅》作音释时,把书名改为《博雅》。 唐太宗名世民,“世”改为“代”或“系”,“民”改为“人”。如柳宗元在“凌迟不救者三代”(《封建论》)句中把“三世”改为“三代”,在“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封建论》)句中把“生民”改为“生人”。他在《捕蛇者说》中把“民风”改为“人风”。此外,观世音菩萨也略称“观音菩萨”,三省六部中的“民部”改为“户部”。
5 / 10
唐高宗名治,“治”改为“理”、“持”、“化”。柳宗元《封建论》中的“继世而治”写成了“继世而理”;《后汉书·王符传》中“治国之日舒以长”写成了“化国之日舒以长”。
唐代宗名豫,薯蓣曾经改名为“薯药”。宋英宗名曙,薯药又改名为“山药”。
女真族唐时隶属于契丹,因避契丹主宗真之讳,曾经改名为“女直”。清代入关后的第一朝皇帝清世祖名福临,为了缓和民族矛盾,曾下诏布恩,特许百姓可不避讳“福”字,并假惺惺地说:
“不可为朕一人,致使天下之人无福。”清圣祖康熙名玄烨,“玄”改为“元”,“烨”改为“煜”。因此清代著作或碑刻中许多应该用“玄”字的地方,都统统写成了“元”字。
在历史上,说起称谓避讳,要数清代兴起的骇人听闻的文字狱,人们往往是不敢说错话,叫错人的,于是上演了许多有关帝王避讳的冤假错案。
据史载,康熙年间,前明大学士朱国祯生前在经清人庄廷全冒名出版的《明书》中曾直书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名,前后株连冒名的出版者以及修订、校阅、写序等人员达数百人,处于死刑的达70多人。雍正年间,主考官查嗣庭因摘录《诗经》中的“维民所止”作为科举考试题目,经人告发说题中“维止”二字暗示将“雍正”砍头示众,查嗣庭最后病死狱中还惨遭戮尸枭首,儿子问斩,兄侄被流放。乾隆年间,内阁学士胡中藻引用《周易》中的爻象之说,以“乾三爻不象龙”为试题,题目中有“乾龙”二字,因“龙”与“隆”同音,竟判定是影射乾隆被送上断头台。举人王锡侯删改钦定的《康熙字典》重编时用《字贯》,触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帝名,王被处于斩刑,封疆大吏也因此失察革职治罪。
以上所列举的是避讳君王的,在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避讳尊长者之名的,以示对尊长的尊敬。譬如,司马迁父亲名谈,所撰《史记》避讳“谈”字,《史记·季布传》中有一人叫赵谈的,改名为“赵同”。后世人沿用此法,将与父亲同名的字改为“同”字。范晔父亲名泰,所撰《后汉书》避讳“泰”字,凡书中人名或地名含有“泰”字一律写成“太”字。
杜甫母亲名海棠,因此杜甫诗集中无海棠诗。白居易父亲名鍠,与“宏”近音,因不应博学宏辞科,改应书判拔萃科。李贺父亲名晋肃,“晋”与“进”同音,因此不得应进士科。苏轼祖父名序,为人写
6 / 10
序文,凡“序”字改用“叙”字;苏洵文章中改“序”为“引”。更有趣的是,宋代韩世忠得病后,告诫家人说:
“吾名世忠,汝曹无讳忠字;讳而不言,是忘忠也。”宋时有一个叫田登的州官,自讳其名,全州境之内皆呼“灯”为“火”;上元节放灯,吏人书榜揭于街市曰:
“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时人讥讽说: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经典故事一直流传至今。
除了避讳改字外,从唐代李世民开始就出现了避讳缺笔的做法,一度造成了读音和书写上的混乱状况。如为避李世民讳,竟把“民”缺笔画写成“卅”字形;为避宋真宗讳,把“恒”字的最后一笔去掉了;为避清世祖胤祯讳,把“胤”字右边的“乙”部去掉了等等。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文明,一切封建的东西都已经灰飞烟灭了,人们在称谓他人名时只有谦敬之分了,没有必要去刻意避讳。这样语言文字才能更规范,人际关系才能更和谐。
在《辞海》中这样解释“避讳”:
“封建社会对于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避免写出或说出叫避讳。”在中国,避讳有悠久历史,《礼记·典礼》载曰:
“名字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明文规定取名的避讳;后来,《左传》又加上“不以畜牲,不以器帛”的词条,正式宣言“六避”。可见,早在周代就已出现了避讳。
不过直到战国时,避讳还没有一整套制度。秦汉以降,大一统的政局形成并得到巩固,君主之尊无以复加,儒学在上层建筑中逐渐占有统治优势,避讳制度也日臻完备。五花八门的讳禁犹如网罗,兜揽了臣民的全部言论行为,稍有触犯,轻则遭谴,重则患祸,乃至灭家灭族。
于是避讳之道自然而然地发达起来,成为所有人不可不懂的一门学问。
7 / 10
避讳有“国讳”、“家讳”、“圣讳”等三种形式。
一、国讳,即当朝皇帝和其七世以内祖先的名字。如秦始皇名“嬴政”,秦历中改“正月”为“端月”。溺器以前叫“虎子”,唐代避李渊祖父“李虎”的讳,一律改叫“马子”,现在马桶之称就是由此而来。
宋朝的国讳尤其厉害,皇帝的七世祖以上的祖宗名字,都得避讳。
二、家讳,即父母祖先的名字。作为小辈,在日常言行或行文用字时要回避。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在《史记》里,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一律改名,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
东晋桓玄初任太子洗马时,设宴款待来客,来客因酒冷而呼侍者温酒,桓玄因此哭泣,原来桓玄父名“温”;南朝范晔,因父名“泰”,便推辞太子詹事这一官职,因“太”与“泰”同音,犯了家讳;杜甫母名海棠,因此不作咏海棠的诗;苏轼的祖父名“序”,所以苏轼碰到写“序”的地方,改成“引”字。
三、圣贤讳,就是圣贤的名字,主要指至圣孔子。孔子名“丘”,宋朝时读书读到“丘”字,要念成“某”字;清朝时,天下姓“丘”的,加耳字旁改姓“邱”,要读成“七”字。
在历代古籍中,避讳字的书写方法主要有三种:
一、改字法,即对避讳之字不用,另择他字代替。所改名称多种多样,如:
(一)避讳改姓。汉宣帝名“询”,荀、询同音,“荀”姓改姓“孙”,连他们的先人“荀卿”也被冠以“孙卿”;唐玄宗名“李隆基”,姬、基同音,“姬”姓都姓了“周”;唐武宗名“炎”,避及啖,“啖”姓改为“澹”。
(二)避讳改名。汉光武帝名“秀”,为避秀字讳,改“秀才”为“茂才”;东晋人为避晋文帝“司马昭”讳,把“王昭君”改名“王明君”;唐太宗名“世民”,为避讳,“世”都改为“代”,“民”
8 / 10
都改为“人”;神话传说中的“嫦娥”本作“姮娥”,因避宋真宗“赵恒”讳改称的。
(三)避讳改地名。汉文帝“刘恒”,因讳将“恒山县”改为“常山县”;南京本名“建业”,晋元帝司马睿建都建业时,因避晋愍帝“司马邺”讳,改名“建康”。
(四)避讳改物名。节气“惊蛰”,先秦时叫“启蛰”,为避汉景帝“刘启”的名讳而改;清初,为避康熙(玄烨)之讳,常与生地配伍的中药“玄参”改叫“元参”。
(五)避讳改国名。秦朝时置“钱唐”县,唐时便改为“钱塘”;唐朝曾置“明州”,到明朝时改为“宁波”。二、空字法,即将应避讳之字,空而不书,或作“某”,或作“”,或直书“讳”字。《史记.孝文本纪》:
“元年正月,‘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某”即汉景帝刘启;唐人写《隋书》避李世民讳,将“王世充”、“徐世绩”分别写成了“王充”,“徐绩”,中空一字,不懂为讳之道者,常误抄成王充、徐绩。
三、缺笔法,即不写所避之字的最后一笔或中间一笔。
避讳还衍化出不少幽默故事,凭添了一些笑料。南宋钱良臣有一子喜爱读书,每读经史见有“良臣”两字时,因避讳就改读为“爹爹”。
一次读《孟子》中“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两句,就改口道: “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一时传为笑谈。
古代常州每年元宵要大放花灯,太守田登因其名与“灯”字谐音,将元宵前夕的告示写成“本州岛照例放火三天”,从而留下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笑柄。
因避讳闹个笑话,算不上什么,避讳有时还事关个人的前程命运,甚至是身家性命。唐代诗人李贺才华横溢,但因其父名叫李晋肃,为避父讳而断绝了仕进之途,二十七岁便郁郁而终,韩愈为此事专撰
9 / 10
《避讳》一文以伸其怨:
“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避讳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地方,人们利用它去辨别古书、文物的真伪,或敲定书籍版本的确切年代。
因为某个时代出版的书,没有避当代君主的圣讳或个人祖辈先人的私讳,则是伪作无疑。但署名隋朝王通的《六经》,书中避唐高祖“李渊”讳,将“戴渊”改为“戴若思”,隋人避唐人讳,显然是后人伪作;宋钦宗名“桓”,因桓、纨读音相近,宋代避“纨”字的讳。而宋代黄庭坚的书法《千字文》中的“纨”和“丸”避了讳,但黄庭坚没有活到宋钦宗时,可以肯定这就是一副品。
10 / 1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