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
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揭府办函[2013]89号 【发布部门】揭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1.12 【实施日期】2013.1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通知
(揭府办函〔2013〕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通知 》(粤办函〔2013〕561号)精神,为准确完整反映包括城乡居民在内的全体居民收支及家庭就业等生活状况,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城乡住户调查是准确及时了解居民家庭收入、消费及其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民生统计调查。调查的目标是通过统一调 1 / 2
查指标、统一抽样方法、统一调查组织、统一调查过程、统一数据处理和统一数据发
布,建立分别以全市和各县(市、区)为总体的制度统一规范、抽样科学严谨、调查扎实严明、数据真实可信、发布公开透明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体系。
根据《广东分市县住户调查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样本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对本级数据评估有代表性。我市市级样本为600个(即600户城乡居民记账,下同),县级样本1000个,分布在全市100个社区居(村)委的100个调查小区,其中:揭东区13个调查小区共130户、榕城区17个调查小区共170户、普宁市18个调查小区共180户、惠来县15个调查小区共150户、揭西县13个调查小区共13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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