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内部培训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公司讲师队伍建设,实现讲师队伍管理工作规范化、体系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内部讲师(以下简称讲师)是指在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同时,经内部选拔聘任,兼职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讲师向其他员工传授文化理念、知识和技能,是公司内部知识积累、共享和传播的有效途径,能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水平,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第四条 公司讲师是公司业务骨干和核心人才,优先获得相关专业的培训和交流机会。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讲师的等级评聘等工作,各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管理公司讲师,积极开展内部教学活动。各部门应积极组织本部门干部员工参与讲师竞聘,提高本部门讲师教学水平。
第二章 内部讲师评审委员会 组 长:马福长 副组长:张国明
成员组成:公司领导及各单位、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 讲师任职资格及职责 第六条 讲师任职资格
一、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培训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 三、有较强的学习、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定的授课技巧,能较好的将本职业务、教学内容与学员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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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 第七条 讲师职责
一、积极参与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保质保量完成课前准备、授课、学员管理、培训现场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工作。
二、积极参与课程开发和课件编写,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业务知识更新持续优化培训内容。
三、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担任新聘讲师的导师。
四、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
五、对公司培训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协助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培训管理体系。
六、完成公司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培训相关工作。 第四章 讲师选拔、聘用及等级 第八条 选拔原则
一、公司讲师的选拔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讲师候选人采取部门推荐、个人申请两种形式。
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可在管理干部、业务精英和专业技术骨干中指定讲师。
第九条 选拔范围
讲师人选从公司全员中产生。人选侧重于在各部门岗位能手及业务骨干中选拔。
第十条 选拔流程
一、推荐。讲师候选人完整填写《海盛公司内部讲师资格推荐/自表》(见附件1),经部门领导对讲师候选人的专业资质、课件教材、授课技巧等审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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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至人力资源部。
二、初审。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初步确定讲师人选。
三、遴选。公司组织内部讲师评审委员会对讲师人选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讲师人选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
四、聘任。讲师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颁发讲师聘书。 第十一条 讲师等级
公司讲师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一级讲师、二级讲师、三级讲师和四级讲师。各等级讲师应具备条件如下表:
讲师等级 具备条件 备注 公司领导聘任一级讲师。 一级讲师 1、 经行业主管部门聘任或评定的各专业技术领域的资深专家。 1、 累积工作年限10年以上,其中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 2、 具备优秀的授课能力及技巧,能熟练的开展培训课前准备、授课、学员管理、培训现场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工作。 公司高管完成二级讲师 3、 会熟练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教学手段,具备较好的课程开发能力。 相应审批流程,4、 具备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管理经验,对专业技术实聘任二级讲师。 践和研究中形成独到的理论体系,能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公司的技术和管理骨干、中层管理人员。 1、 累积工作年限5年以上,其中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 2、 具备较好的授课能力及技巧,能开展培训课前准备、授课等工作。 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参与竞聘三级讲师 3、 会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教学手段,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 4、 在公司范围内的专业领域中具有相当影响力,能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公司三级讲师。 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其他人员。 1、累积工作年限3年以上,其中本公司工作2年以上。 2、掌握培训师必备的电子讲义(PPT)制作、培训现场管理等基本技能。 四级讲师 3、通过组织的课程试讲考察,具备一定的授课能力及技巧。 4、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掌握相当的专业知识,能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其他人员进行工作。 如竞聘者有不符上述具备条件的特殊情况,报公司内部讲师评审委员会评定。
第十二条 聘期与续聘。
一、公司内部培训讲师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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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讲师聘用到期后,根据其聘用期间的授课记录与授课情况,按照讲师考核相关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复审其讲师续聘资格。
第十三条 讲师等级调整 一、晋级 (一)晋级原则
讲师只能在原有等级上逐级晋升,不得跨级。每年度只享有一次晋级机会。 (二)晋级条件
讲师等级 一级讲师 二级讲师 三级讲师 晋级条件 1、担任二级讲师5年以上,在一年内完成本级所需最低的有效授课时数: 30小时;每次授受课评价在95分以上。 1、 在一年内完成本级所需最低的有效授课时数:20小时。 2、 学员培训课程每次授受课评价在90分以上。 1、 在一年内完成本级所需最低的有效授课时数:15小时。 2、 学员培训课程每次授受课评价在80分以上。 备注 (三)晋级流程
1.人力资源部在每年年终对内部讲师进行本年度的讲师晋级评定及表彰。 1)申请:在符合上一等级讲师应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讲师可填写《海盛公司讲师晋级申请表》,经各部门及内部讲师评审委员会审核其资质后,报人力资源部。
2)初审: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讲师的晋级资格、授课情况、出勤情况及学员反馈等进行初审,初步确定晋级名单。
3)复审:讲师评审小组对拟晋级讲师进行复审,形成讲师晋级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
4)晋级: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晋级。 二、降级或解聘
公司可根据讲师授课情况、考核情况及其他因素,决定讲师的降级乃至解除聘任。
第五章 讲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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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讲师考核,各部门及内部讲师评审委员会成员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讲师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考核内容为课前准备、授课效果、课件内容、出勤、年累计授课课时等情况。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对内部培训师的授课质量评估结果进行汇总,以百分制为例,凡年内评估平均得分低于60分的讲师,不再给予续聘;凡一年内评估得分高于95分,可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用于公司讲师晋升、降级、续聘、解聘等。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讲师激励 一、讲师培训
公司将安排讲师参加提升教学水平的相关培训,如内部培训师培训等。以改善公司内部讲师授课技巧,提升讲师水平。
二、课时费及其他
1、课时费用:根据培训讲师的级别分别为40元/课时;60元/课时;80元/课时:100元/课时。
2、由于培训需要,公司兼职讲师在培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向公司提交申请,按照公司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三、公司讲师是公司业务骨干和核心人才,优先获得相关专业的培训和交流机会。以鼓励其积极参与教学、教研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
第十八条 公司讲师须将各种培训资料(包括各种学习材料、课程大纲等纸质版复印件与光盘、幻灯片、音频、视频等电子版拷贝件)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人力资源部对培训资料负有妥善保管,严格保密的义务。在未经人力资源部书面授权情况下,讲师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存与拷贝,不能转借给第三方,不将其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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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在未经人力资源部书面授权情况下,公司讲师不得在公司外部以有偿或无偿形式讲授公司课程。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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