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设立\"站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由业务副站长任组长,总工、质控室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室主任组成, 站设专门质量管理机构--质控室,负责全站监测管理工作。
2. 监测人员在从事新的监测项目和采用新的监测方法前,必须在质控方面做好一些基础工作,其中主要为:测定全程空白值、 方法的精密度和检出下限,测定两份标样, 然后将所得的数据整理成文,由室主任签字报质控室,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展新的监测工作。
3. 根据分析要求,购买符合要求的试剂、仪器,制备合格的纯水, 每批纯水都要由制水人员进行检查,填写检验记录表, 每月交记录表报质控室,质控室要不定期的抽查纯水质量,并填纯水抽查记录表。
4. 建立质控档案。其内容有:标准曲线记录表,密码平行样、 密码标样、密码加标样分析原始记录表,各种考核登记表, 市站上报质控记录表,县级站质控记录表。
5. 各科、室所用监测分析仪器,按仪器管理要求进行校正,各科室必须对所用玻璃量器定期进行容量标定。
6.采样点的确定、采样方法、样品保存及分析方法,均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及有关的规定方法进行。
7.水质监测质量管理:
(1)根据水质的不同,将采样容器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采地下水的容器, 第二种是采地表水的容器,第三种是采工业废水的容器。
(2)采样人员按要求将采来的样品和采样记录送交质控室与质控人员办理样品交接手续。
(3)质控室接到样品后,立即进行密码编号。其密码平行样、标样、加标样不得少于30%。编号后,迅速传交各分析室。
(4)分析人员对样品进行分析量,必须要有自控措施。分析工作完毕后, 认真填写监测分析记录表和自控表。不报自控数据的,其分析样品数据无效。
(5) 按鲁环监字(94)第9号文的要求,建立和应用回归方程, 对比较稳定的项目每个水期必须绘制新标准曲线,以PB-700微机检验绘图上报。
(6)对重金属监测项目分析人员要做空瓶检验,并填写空瓶记录表。送交质控室。
(7)质控人员每年每个断面至少参加一次采样抽查,在监测过程中要深入分析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协助解决。
(8)各分析人员完成分析样品后,要把分析数据和质控数据及时送交质控室, 审核不合格的数据立即反馈到科、室负责人,由本科、室组织处理。
8、大气监测质量管理:
(1)大气室监测数据,经质控室抽查审核后方可报综合室。每个采样点每月数据抽查10%,上报SO2、NOx监测数据, 同时报吸收管效率、采样器实际流量及其波动范围; 报TSP的测定结果时,同时报采样器的实际流量及总采样体积和计算方法。
(2)样品如不能及时分析,冰箱保存SO2不能超过7天,NOx不能超过3天。
(3)用校标过的皂膜计,每膨检验采样系统流量,并填写记录表,每周流量差值要小于10%,吸收瓶阻烽、效率经测定合格方可使用,TSP正常测定每月校准一次流量。
(4)质控人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大气采样、检查采样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现场记录和流量校验。
(5)硫酸盐化速率按《规范》中质控要求进行。
(6)在上报SO2、NOx监测数据的同时,要报吸收管道效率,采样器实际流量及其波动范围,报TSP的测定结果时,同时报采样器的实际流量及总采样体积的计算方法,以质控室审核夫问题后,方可报技术综合科。
9、污染源监督监测质量管理:
(1)污染源的采样要严格执行《全省小工业污染源监测技术要点》 的规定。要求采样人员要采到有代表性的样品。认真填写采样记录。
(2)水质样品采回后,由质控室进行编码,送交分析室。
(3)实验室内的质控,按照\"全省小工业污染源监测技术要点\"中的质控要求进行。
(4)烟尘测试仪,每季校正一次流量,流速仪每年校正一次, 其他采样监测仪器,根据情况进行校正,凡进行校正的仪器要填写校正记录表。
10、数据审核程序:
分析人员分析完毕后, 填写分析记录表,由室负责审核, 合格后交质控室,质控室译码审核质控数据,合格后质控室把监测结果统计表和质控表一同送交技术综 合科,技术综合科复查无问题交业务副站长或总工审核,无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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