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一 、 为进一步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战略,更好地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明确公司与项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二 、 公司对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人工加辅材承包的管理模式。
三、 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限,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项目经理和项目承包人的责任和权利
一、项目经理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公司决定组织、安排与项目承包人签订承包责任书。
(二)协助技术质量部门审查、批复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并协同项目实施。
(三)协同工程管理部核定项目工程预算成本、非生产性开支额度、施工计划,审批项目部分资金使用计划。
(四)建立与项目有关的内部生产要素市场,做好调配及协调人力资源、物资设备和部分资金的工作。
(五)按公司管理办法推荐项目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并报公司审批。
(六)根据公司对项目下达的各项指标,对项目进行考核。
(七)对项目质量、项目规范、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指导。
(八)对不称职的项目承包人和其他不称职人员有权直接撤换。
(九-+)协助公司查处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项目完工后,应及时调配和处置项目设备、周转材料和剩余材料,并督促项目及时向公司清缴应缴费用和各种物资、设备。
二、项目承包人的责任和权利
(一)项目承包人的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工工资等负责;
2、按公司、项目部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种报表,自觉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领导及业务指导和监督;若遇重大问题、紧急情况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
3、全面履行合同,协调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方关系,及其它相关单位的关系;
4、按公司规定,每次将所需采购材料设备数量,以报表的形式向物资设备部和工程管理部报告,材料采购计划需提前一周,设备采购计划需提前十五天;
5、按公司规定推荐劳务分包单位,经公司批准后确定。分包单项单价经项目测算并报工程管理部审批后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每月对分包单位的工程量结算一次,分包单位所属的民工队伍,每月按实名编制工资表并逐一发放;
6、按承包责任书规定的工资总额,严格控制项目人员工资发放标准,申请工资发放指标时,必须提供当月准确真实的考勤表及上月工资发放表;
7、自觉接受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和项目纪检小组的监督检查;
8、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项目的交竣工验收以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向公司报送一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电子文档;
9、项目承包人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现场人员的安全负责,必须每天进行安全讲话,作好安全讲话记录,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承包人的权利
1、生产指挥权:对施工组织(大型施工组织除外)、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等具有决策权;
2、资金使用权:在项目权限内有资金使用权;
3、分配权:对项目人员薪酬有分配权;
4、人事权:对项目职工的聘任和解聘有决定权。
项目成本、合同管理
一、 项目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公司经营部门应在10日内将合同文件、投标预算(光盘)交工程管理部,并将投标过程中的不平衡报价、预算的合同风险等向工程管理部交底。
二、 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标后预算和项目主要经济指标,项目应予配合。
三、 项目应根据公司下达的标后预算编制项目控制指标,按月、季、年度对项目的成本进行分析核算,并及时报送公司。
四、 标后预算一经下达,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原则上不予上调,特殊原因确需上调的报公司批准。
五、 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设计、索赔通过项目自身努力,取得明显效益的,公司根据效益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业主对项目奖罚由公司决定对相应人员的具体奖罚。
六、 项目竣工后,主合同、分包合同统一归档存公司。
七、 工程结束后,项目应办理各类物资、财产的评估、移交、退场事宜,积极办理工程变更、索赔、终期计量支付、竣工决算及催收工作,安排缺陷责任期内留守人员,并在预算内控制其费用。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一、 项目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分级管理,层层负责。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承包人及材科采购、作业点负责人等分别为相关项目工程质量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二、 项目正式成立后,应制定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人员的质量职责,制定质量控制措施和检评细则,尤其要明确对所有相关人员的切实可行的奖罚措施和详细规定。
三、 项目应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并结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不得随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和擅改施工工艺和流程。
四、 项目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坚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报知公司,同时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质量事故由技术质量部组织调查,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 项目工程获得省部级以上质量奖项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进行奖励。
六 项目如果发生质量事故,责任人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2%--20%。与此同时,公司将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因严重失职等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而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 在公司与项目承包人签订的承包责任书中,如对工程质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 关于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未尽事宜,一律由项目请示公司批复。
重庆升麦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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