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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未完成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的,每缺少一项,扣2分。 2、未分别与各部门、(项目)签订2018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每缺少一个,扣2分。 3、2017年公司主管安全经理与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分包负责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若书”,每缺少一个,扣2分。 4、未将“安全生产”纳入2017年各部门绩效考核,扣2分。 1、未完成公司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目标,每少一项扣1分。 2、未制定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缺少一位,扣2分;未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少一个扣2分。 扣分 得分 备注 1 目标规划 5 2 责任落实 10 3、2017年,主要负责人述职或年底总结无安全生产情况,无文字纪要,扣2分。 4、2017年,未分别开展各部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考核,每少一个,扣2分。 5、2017年,未每月项目经理与分包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承若书”考核,没少一次,扣1分,无年终书面考评报告,每少一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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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场问询分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岗位安全责任(至少3人),不清楚或不熟知,扣1-5分。 1、未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无组织架构图,成员不全,扣1-5分;成员调整未公示,扣2分。 3 机构建设 5 2、分公司未设置安全副经理,安全负责人扣5分;项目部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少一个扣2分。 1、未建立安全生产文件收、发文台帐,扣5分;未逐文登记承办结果,每一份扣1分。 2、对上级主管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未做出明确指示要求,无部署落实痕迹,每一份扣1分。 1、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扣2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扣2分。 3、未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列支、提取和使用安全资金,扣2分。 1、未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建立健全全部工作岗位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未涵盖相关内容,每少一个扣1分。 2、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每缺一个扣1分;内容与《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不符,每一处扣1分;发生变化未及修订签发,扣2分。 1、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扣5分;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台帐,扣5分;内容不齐全扣1-5分。 4 传达部署 5 5 资金投入 5 6 建章立制 5 7 教育培训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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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无文字纪要或影像资料,扣1-5分。 3、未组织《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全员宣贯培训,无文字纪要或影像资料,扣1-5分。 4、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扣3分;数量不全,资料不全,扣1-5分;未纳入劳务派遣、实习人员,扣1-5分。 1、未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缺少一次,扣2分; 2、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缺少一次,扣1分。 8 安全会议 5 3、安全例会未记录,每一次扣1分。 4、安全例会未落实上一次会议安排、部署,每一次扣1分。 1、未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落实应 急预案、队伍建设、装备及器材设备等要求,扣1-5分。 2、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应急演练工作,无组织文件、实施方案、 文字记录或影像资料,扣1-5分。 3、未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档案要求》建立应急工 作档案,扣1-5分。 1、未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定期开展安全自查,扣1-5分。 10 2、党、政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扣1-3分。(需提供影像资料) 3、对所属施工项目安全检查覆盖率不足100%,扣1分; .
9 应急管理 5 10 安全自查 4、开工前未申报《安全监督验收表》、《开复工自查表》,精品文档
每缺一个扣2分 1、未建立相关方管理台账(合格供方名录),扣1分;记录不全,扣1-5分。 2、未按《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签订专门安全协议,每少一家扣1分。 1、未建立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管理台帐,扣2分;记录不全或虚假记录,扣1-5分。 2、不能提供法律法要求定期检测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等有效检测报告,每缺少一个,扣2分。 3、起重机械设备安、拆队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方案、验收、租赁合同、人员持证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5分。 4、劳务分包队自带起重机械,扣2分。 5、无起重机械设备作业前班前隐患排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扣1-5分。 1、未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扣5分。 2、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扣5分;内容未包含隐患情况、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等内容,扣1-5分;记录不全或虚假记录,扣1-5分。 13 隐患排查 10 3、未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辨识、专家论证、验收、带班和旁站监督等规定,扣1-5分。 4、未严格落实施工过程领导带班制度,扣1-5分。 5、安全技术交底无危险告知、避险措施,针对性不强,扣2分。 11 相关方 5 12 设备设施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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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推行《隐患排查清单明示牌》,扣2分;内容未包含排查事项、排查频次、排查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扣1-5分。 7、对上级单位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不按时整改反馈的,每一次扣1分。 1、未推行项目安全检查清单管理模式,扣5分;未定期按《安全检查清单》自检自评,每少一次扣1分;《安全检查清单》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未全覆盖本单位所有施工项目,扣1-5分。 2、未持续落实施工项目“口袋书”安全管理形式,每少一个扣2分;未涵盖所有管理人和分包队操作人员,扣2分;“口袋书”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扣1-5分。 3、施工项目为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的,每少一个扣3分 4、施工项目未配备安全内业资料员,或安全内业资料员由安全员兼任,扣5分;安全内业资料员未持证,扣5分。 1、未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月”等文化宣传、竞赛活动,无活动,扣5分;无活动记录或影像资料的,扣1-5分。 2、未按要求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每缺少一次,扣1分;连续三次或累计超过六次未报送的,扣5分。 3、无故缺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活动,每1人/次,扣1分。 4、未按要求报送安全生产报表、总结等材料,每一次扣1分。 16 主体责任 (在总分基础 1、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含劳务派遣、外委作业等)的,每死亡一人,扣10分。 14 标准化建设 10 15 其他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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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额外扣减或加分) 2、本单位发生险肇、重伤事故,每发生一起,扣5分。 3、本单位有关人员被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给予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每1次,扣2分;给予行政处罚,每1人,扣2分。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每1人,加1分。 5、完成集团、公司部署的安全生产课题,每一次,加2分。 5、本单位承建施工项目被评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观摩工地,每1次,加5分、市级文明工地的,每一次加3分。 合 计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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