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由带来一种伤害
自由的代价
如果说在别的一些国家,互联网是言论自由的工具,在中国则被认为是创造了一个新的肆无忌惮的空间。人们在鉴餐于“自由”的同时,裹读了现实中人们为了平衡自由与公正的关系而实践出来的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
当谩骂失去约束,当暴力成为习惯,虚拟空间的语言暴力是否隐藏了某种威胁现实社会文明的危险?
网络社会下的自由与责任
网络在改变人类生活本身以及由此所构成的一种全新的网络交往自由的同时,也出现了网络社会大规模发生的事情难以考察,强大的事情难以管理的现象。在这个虚拟开放的社会中,一方面个体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另一方面,人很容易就陷入一种任性的无任何道德责任的自由境地。由此,自由被异化,出现了大量的道德失范现象
在这个虚拟开放的社会中,一方面个体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自由地交流信息,另一方面,由于人们不用以真面目示人,可以随意地伪装自己,外在的道德约束力就被弱化。摆脱了传统社会道德的制约,人很容易就陷入一种享受我行我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无任何道德责任的“自由”境地。
网络社会道德失范行为必定对现实社会的道德风尚产生相应的负面影响,这种影响由于网络本身极大的渗透性与涵盖性而显得尤为突出。
自由究竟意味着什么?自由也许意味着个体不受人侵犯奴役,个体可以安排自己的生活,说自己想说的话,干自己想干的事。从这个角度讲,自由是关于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个人的最重要的东西。但是自由对于人来说,也是一个奢侈品。因为,自由是一个需要由社会生活来说明和满足的概念,它有不受干预的个人领域的极限
范围,“只有当一个人能够如他所期望的那样从一开始就自由地行动时,我们才能对实际上发生的事情追究责任。”〔’61就是说,自由意味着责任,责任也必然要以自由为前提。
随着自由时间的增加,除了在网络上舒适便捷地处理各种公私事务,接受更大量的信息、知识外,网络的兴起,还使人们可以领略并不相识之人的真知灼见,或是在某专业领域中与同好者进行切磋,更可以获得思想上的放松—因为网络社会自由、民主、免费而开放。
网络自由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思想和思想表达的自由,通过个人思想观念的自由抒发而最终达到一个更加进步、更加开明的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下,每个个体作为人的尊严将会得到最完全的体现
绝对的自由,其实意味着集体的绝对不自由。例如,如果人人都有使用网络暴力的自由,则任何人都可能沦为受害者。在网络相关的法制不是特别健全的时候,在电脑屏幕后以自由为名危害网络社会无疑是道德责任感的沦丧
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为了获取最大的自由就必须让度一定的自由,而这种让度就是一种责任
其他
网络空间的根本意义也正是在于,它为现代人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也塑造了我们理解现实自由的新方式。
但是信息技术基础的某些缺陷,使人们无论从身体还是从心灵,都存在可能被替换的危险性,在自由的电子网络空间中,‘主体摆脱了现实社会中人的各种自然的、社会的因素,网络上主体身份虚拟性、想象性、多样性、随意性的特点。
现有的网络狂欢的虚幻世界在“窗口”中呈现得绚烂多姿,然而如果我们不能让自己了解到“窗口”中展现的孤独狂欢中存在的价值缺失和蕴含的危机危险,我们也许在精神上会被某种东西不知不觉的侵袭。所
以在享受网络世界给我们带来的全新的自由形式的同时,要对技术可能给人造成的负面效应保持高度的警觉,使现代科技与人自由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和谐统一起来。
网络在扩展表达自由的同时,也扩展了表达的不负责任。无视他人的尊严和权利,似乎已经成为网络舆论的基本心态。
从书籍到杂志,从报刊到广播,从电视到网络,每一次传播技术的变革,表面上看,沟通的私密性越来越强,人们被诱导无拘无束地表达;但另一方面,尤其是网络的匿名性、隐身性,使得表达的自由成为一种幻象,不具有正常理智和情感的意见与激情问责,让人们无法相信名人和崇拜者们互动的真实性。因此,从表面上看,通过网络和博客,表达的自由确实在扩展,毕竟,发言、写作及观看、起哄的人群在膨胀,言论的尺度也不断突破原来的底线。但是,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个人来说,它却不是真实的自由,而只是自由的梦幻。网络的普及,人们对网络的自由幻象的迷恋,导致人们沉溺于非自由的自由表达中,且乐此不疲。这种过分膨胀的网络精神对于文化、对于社会、对于政治生态究竟具有何种意义,值得深切地关注。
人们在最初创建互联网时怀着一个美好的愿望:把互联网建成一个没有扭界、全世界资源共享的世界。
网络己经不再安全,而早先倡导的自由在没有安全的情况下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的自由。用户的隐私也变得天下皆知,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第三, 在网络社会中, 互联网络以其数字化、 虚拟性和隐匿性的传输方式决定了网络中人的交往天生就是自由的。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在网上与许多互不相识的、 远隔千里的人来往, 交谈。他们的交往在技术的帮助下可以不再认真地考究各自的真实身份和行为动机而显得无拘无束, 来去自由; 他们的思想可以不遵循固定的范式, 在按动鼠标时即可以随时改变主意也无所顾忌, 每一个网络主体在他人“ 不在场” 的情况下实现了自主自由的网络人生。
网络写作相对于传统写作来说,主体的自由表达和传播得到了极大的扩展,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写作的绝对自由,作为人的表达行为,必然要受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尤其是虚拟世界的复杂技术社会特性,
更会导致网络写作形态的复杂化和多样化,并且会受制于更多的而不是更少的因素。
科技
自由指的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与改造,是人的理性在一定客观条件下可以自主选择,自主决定自身行为的一种状态。紧接着从客观条件和人的思想认识两个方面来说明科技的发展能够提供物质基础和客观条件,能够拓宽人的思想认识,使人具有更多选择的权力。
自由是衡量人受到限制多少的指标,而判断的标准在于这种限制比过去多了还是少了。
针对人们的压力增大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学习掌握科技,指出新的新科技必然带来新规则,新规则恰恰是保护我们的自由。针对使人们的选择增多,茫然不知所措,指出选择多了本身就让人多了选择的自由,而且指出同样在选择多了的情况下人的不同表现说明选择多了不能必然带来不自由。
白领手机的例子,手机既可以方便工作联系,也可以使得白领们生活在一种没有休息放松的状态之下,说明技术带来的便利可以同时给人带来自由也可以限制自由,指出正方只是证明便利而没有证明自由,最后,提出今天的辩题是一个事实判断而不是价值判断,也就回应了正方关于要不要继续发展科技的质问,隐含了这样一个意思:科技发展限制人的自由是事实,而且由于某种原因是必要存在的。
质问正方这种便利是否就是自由?
今天科技发展只是为人的自由实现提供一种可能,并没有直接的限制或者扩展
手机
另外由于手机的大量使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人们就变得疏于用更能表达感情的其他方式交流,可能使人迹关系产生隔阂。手机不仅使大量有害信息的传递成为可能,也可能干扰人们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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