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通式立交技术指导书
编号: 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 勘察部门 使用技术法规 项目负责人 勘察阶段 施工图设计 专 业 互通式立交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2.《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 3.《公路勘测细则》JTG/T C10-2007 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 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 6.《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7.《公路立体交叉设计细则》(JTG/T D21-2014) 8.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2007) 1. 公路等级:四车道高速公路 2. 计算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 3. 路基宽度:25.5米,4×3.75米行车道,中间带3.0米,硬路肩3米,土路肩0.75米 4. 最大纵坡:5%,最小平曲线半径(一般值)400米,最大超高8% 5. 设计车辆荷载:公路—Ⅰ级 6. 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涵、路基1/100;特大桥1/300 7. 路面:沥青混凝土 8.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A级。 一、互通式立交 1.调查收集测区路网布局、路网规划、综合运输体系等资料。 2.调查收集立交区的自然地理位置、经济开发、地方规划(或城镇规划)与要求等资料。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技 3.收集本路主线与匝道远期交通量预测资料,进一步调查转弯、相交公路的交通量;调查立交术 主要交通源发生地。 指 导 4.收集相交高等级公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导线水准等基础资料。 5.一般互通式立交中的环形匝道设计速度采用35~40km/h、右转匝道和半定向连接匝道设计速枢纽互通式立交匝道设计速度一般为50~60km/h,但环形匝道不宜小于40km/h,意 度采用50~60km/h;。互通式立交的间距及互通式立交同相邻的其见 按主线分合流设计的匝道设计速度一般为60~80km/h, 它设施的间距应满足细则要求,受条件限制又有设置必要时,应通过论证,在采取相应的技术处理或交通安全措施以确保行车安全的基础上确定。 6.全线各互通式立交的方案设计按初设评审意见及批复意见执行。立交布设前应详细调查收集立交区域的地形、地物、地质、水文、拆迁等资料,重要地物必须作相应的控制测量。 第 2 页 共 5 页
互通式立交技术指导书
编号: 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 勘察部门 项目负责人 勘察阶段 施工图设计 专 业 互通式立交 7.根据各向交通流大小、地形、地物条件及总工办现场踏勘后与相关设计人员的协商意见进行各匝道的线位布设,布线时除应满足立交平面线形要求外(包括各曲线间的长度搭配的合理性、满足超高缓和段要求等),还应充分考虑匝道纵面线形要求,同时,又要控制好匝道规模;各互通式立交外业放线前必须将经复核审核后的立交线位数据送总工办审定。 8.应根据远景交通量预测资料,核实匝道及收费站通行能力,确定施工图收费站规模。 9.匝道横断面类型选用应根据远景交通量对照细则采用,单车道匝道或对向分隔双(三)车道匝道右侧硬路肩宽度与主线硬路肩宽度一致。 10.匝道与主线及匝道与匝道之间相互衔接时应预留50cm路缘带。 11.互通式立交设计线位置原则上应选用行车道中心线;环形匝道视远景交通量大小及匝道与路线的交角大小可酌情选用卵形曲线或半径不小于50米的单圆曲线。出口环形匝道平曲线半径(以行车道中心线对应的半径为准)一般应做够55米,场地狭窄时也应做够45米;入口环形匝道平曲线半径一般应做够50米,特殊困难路段允许按45米设计。 12.加、减速车道长度及其渐变段长度应符合细则要求;入口合流处的反向曲线应以“S”形进行衔接、而同向曲线则以卵形线衔接;主线为平曲线的减速车道可酌情调整流出角;出入口详细设计请“严格”按细则要求执行。 13.主线与匝道分流处应按细则要求设置偏宽,以便误行车辆有返回余地,偏宽时主线侧渐变段长度按30米设计、匝道侧渐变段长度按10米设计。 14.硬路肩圆角半径统一按0.6米设计;土路肩圆角半径原则统一采用0.6米设计,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大半径,但增大后的半径不应大于1米。匝道超高值的取值按细则表9.2.5执行,最大超高采用6%;超高渐变率应满足细则要求,超高渐变段计算应包含硬路肩宽度,超高渐变段应位于缓和曲线段;主线出入口应选用较高设计车速对应的超高渐变率,收费站附近出入口应选用较低一档设计车速对应的超高值及渐变率。 15.匝道与主线以及匝道与匝道“接坡”均按照沿待接坡匝道设计线10米距离计算“接坡”高程,一般情况下匝道“拉坡”起止点位于硬路肩楔形端,当硬路肩“楔形端”位于桥梁时,则匝道“拉坡”起止点应位于土路肩楔形端。匝道最大纵坡及竖曲线半径按照细则取用,变坡点及竖曲线必须满足“平包竖”的原则;位于主线出入口附近的竖曲线半径及切线长应大于一般值,位于匝道
第 3 页 共 5 页
互通式立交技术指导书
编号: 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 勘察部门 项目负责人 勘察阶段 施工图设计 专 业 互通式立交 分合流位置附近变坡点竖曲线半径及切线长一般情况下应大于一般值,特殊情况下可取极限值。连接部路面高程设计应加强主线(匝道)与匝道“反向”时分流处的端部处理(鱼脊背处理),鱼脊线超高渐变率及渐变段长度按照不低于50Km/h设计车速取值计算。匝道与主线以及匝道与匝道间交叉净空按不小于5.5米控制。 16.匝道与主线及匝道与匝道在分、汇流处应满足车道数(平衡)的要求。 17.立交线形设计有关复核审核检验指标(“验核卡”需填写)如下:主线平、纵面线形;加减速车道长度及流出、流入角度;分流点曲率半径要求;分流点竖曲线半径及长度要求;分流处设计行车速度相对应的超高值(对一般互通式立交而言,应较匝道设计车速提高一挡后查对应的超高值);匝道最小圆曲线半径、A值;圆曲线、缓和曲线(卵形线)最小长度;超高缓和段长度(一般不允许插入圆曲线);单圆曲线、“S”型曲线及卵形线的基本要求(A值之比、R之比等);收费站平、“纵指标”要求;匝道最大纵坡、最短坡长、竖曲线半径及长度要求;匝道平、纵组合的基本原则(如“平包竖”、GQ点附近不能设变坡点等);匝道与主线交叉的净高要求等。 18.收费站纵坡一般按2.0%控制,困难路段可按2.5%控制。 19.立交范围分、合流处中桩放线间距按10米控制,楔形端前后“拉坡”范围外需放30米,有条件应施放楔形端桩号,其余地段以20米控制。接已建高速公路的枢纽互通式变速车道需要完整放出,间距不大于20米,同时校核与已建高速公路平纵吻合程度。 20.匝道应进行中桩实地放线及水准、横断面测量,同时,进行相关专业的调查与勘测。结合布设好的立交布置图,详细调查收集立交范围的地形、地物、地质、水文等资料。立交范围内的农灌沟渠、机耕道等应结合匝道平面位置进行合理的改移、归并处理,并“计列”相应的工程数量;同时,还应加强立交区域的排水调查与设计,主线排水与匝道排水应综合考虑,线外排水应排入天然沟渠或“农灌水利”设施。 21.立交附近应埋设相应的导线点及水准点,以利施工放样。 22.立交环形区域及三角形区域宜进行坡面修饰处理,形成流线型缓边坡,以植物防护取代传统的“圬工”硬防护达到美化环境的目的。 23.收集被交路的等级、路幅形式、路面结构、纵坡、排水方式、边坡“坡率”、防护形式以及原路路面板块划分情况、节点高程等;同时,还应调查被交路的交通量、在路网中的作用、有否提
第 4 页 共 5 页
互通式立交技术指导书
编号: 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 勘察部门 高等级的计划等。 24.应根据互通式立交远景交通量、区域路网结构、地形条件、被连接的城镇或场镇的总体规划等合理确定互通式立交连接线的技术标准及路幅组成。 25.立交连接线止点与原路的衔接应加强控制测量、恢复原路中线、理顺“接坡高程”及“接坡坡度”,当“被交叉路”的技术标准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研究相应的平、纵面改移方案。 26.根据交通量大小、平交口通行能力认真研究确定连接线与原路衔接的平交口型式,并充分重视平交口的交通渠化设计。 27.其它交叉:收集被交叉道路的等级、使用性质、交角等资料及规划道路的位置、路幅形式等资料,落实交叉位置、型式及被交叉道路的改移方案。 28.立交说明应全面、详细(包括施工注意事项),同时,应将各立交的线位图(包括各向交通量数据)置于说明中。 29.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方案、接线关系等与初步设计或批复有较大差异时,应征询“代厅审查”单位意见以及地方政府意见。 30.立交外业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外业勘测报告; ②互通式立交调查记录本、互通式立交调查手图(带1:2000地形图); ③整理成册的被交路及互通范围重要地物资料的控测资料。 ④互通式立交一览表、互通式立交交通量分布图;互通立交1:10000线位图;线位数据图;互通式立交平面图(含地形、匝道路幅宽度、加减速车道、连接线路幅宽度、收费站车道数等);初步的纵断面图;互通式立交匝道标准横断面图(含连接线标准路幅)。 ⑤地方政府对互通方案的意见,相关协议或函件,如地方配套承诺等;(若有) ⑥城市、场镇或工业园区的规划图; ⑦停车区、服务区的平面图、线位数据图及初步的纵断面图; ⑧互通式立交区路基土石方数量表、不良地质地段表、改移工程统计表; 勘察阶段 施工图设计 项目负责人 专 业 互通式立交 第 5 页 共 5 页
互通式立交技术指导书
编号: 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 勘察部门 二、其他 设计人员应详细阅读并理解总工办提供的有关勘察设计指导原则、路基标准图、组成设计参数等,对地基、边坡、软基等传统处理方式认真分析,研究设计处理方案。 勘察阶段 施工图设计 项目负责人 专 业 互通式立交 编制人 审批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