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用第一人称“我”——12 岁的 小伙计的口吻来写,使全文显得真实可 信,产生强烈的感染力量。 “童言无忌” , 一个 12 岁的小伙计的眼光来看待一切人 和事,没有偏见,没有顾忌,因而行文 比较自由,便于表达作者冷峻而热烈的思想感情“我”既是旁观者,又是参与者, 从一个孩子的角度来看,他是一个喜剧人物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以喜写悲,是 显其悲。 咸亨酒店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也是孔乙己活动的环境,是他活动的舞台。作 品就是通过这个环境来刻画孔乙己的形象,反映他的命运的。 “我”作为咸亨酒店里 当伙计的,每天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也正是这一悠闲得令人感到无聊职务, 利用酒店伙计这个特殊的身份,从伙计这个特别的视角写出掌柜、顾客和孔乙己之 间的互动,都经过了“我”的耳闻目睹,刻画出孔乙己更加具有真实性。 望采纳~
螃蟹是每个金秋佳节必不可少的美味佳肴,它是我最爱吃的美食。
螃蟹的味道很好,看相也好。它有一双钳子似的蟹螯,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缩到了壳里,雪白的肚皮,脚上有着棕色的毛,身着一套鲜红的的铠甲,看上去十分威武。 螃蟹的做法有很多种,我最喜欢吃清蒸螃蟹,清蒸螃蟹的做法很简单。先将螃蟹用清水流净,把它放到笼子里,蒸一会,等上15分钟,螃蟹就煮好了;然后就是做调料了,拿一个小碗,倒上一些醋。一份色香味俱全的清蒸螃蟹就做好了。
吃螃蟹也很有趣。我拿起了一个最大的螃蟹,先把它的蟹螯给拽了下来,然后就小心把螃蟹背折成两半,就发现了我最爱的蟹黄,我把蟹黄蘸了一点醋,就放到了嘴里细细的品味,可真鲜啊。当我把蟹黄吃得干干净净后,就开始吃蟹肉了。我拿着牙签东挑西挑,终于吃到了蟹肉,再看看我面前,我吃的蟹壳都堆成一座小山了。 啊,美味的螃蟹真是令我难忘!
孔乙己用双手撑着一步一步爬出了酒店,寒风丝毫没有一点想要放过孔乙己的念头,凛冽地吹着,肆虐地刮着,打在只穿着一件破夹衫的孔乙己身上。
他用最后一丝力气艰难地爬到一棵树下,蜷起身子,尽一切可能多给自己一些温暖。他静静地坐在树下,回想起从前,若不是因他好吃懒做,总是连笔纸带人一起销声匿迹。 或许现在的他虽说不上是有钱人至少也能养活自己,过上太平的日子了。更不会去偷别人家的东西,落成现在的这副惨状,遭人唾弃。
想起以往在酒店,那些酒客对他的调侃和讽刺以及嘲笑,自己还仍迂腐地试图去反驳,他顿时觉得这一切都来得太荒谬和可笑了。但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到最后一刻,他都沦落成这般下场了,却依旧没有任何人表示出对他的同情,哪怕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也好啊,都没有。
这是多么凄凉、多么悲哀的事!……孔乙己反反复复地思考着,陷入深深地悔恨中,可似乎一切都来得太晚了。伤势的严重、体力的透支,让他渐渐地闭上双眼,永远地睡过去了。
小说用第一人称“我”——12 岁的 小伙计的口吻来写,使全文显得真实可 信,产生强烈的感染力量。
“童言无忌” , 一个 12 岁的小伙计的眼光来看待一切人 和事,没有偏见,没有顾忌,因而行文 比较自由,便于表达作者冷峻而热烈的思想感情“我”既是旁观者,又是参与者, 从一个孩子的角度来看,他是一个喜剧人物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以喜写悲,是 显其悲。 咸亨酒店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也是孔乙己活动的环境,是他活动的舞台。
作 品就是通过这个环境来刻画孔乙己的形象,反映他的命运的。 “我”作为咸亨酒店里 当伙计的,每天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也正是这一悠闲得令人感到无聊职务, 利用酒店伙计这个特殊的身份,从伙计这个特别的视角写出掌柜、顾客和孔乙己之 间的互动,都经过了“我”的耳闻目睹,刻画出孔乙己更加具有真实性。
话说孔乙己在咸亨酒店喝了最后一次酒,便在鲁镇销声匿迹,众人猜疑。其实由于孔老先生因盗疾所在肢体与心理上双重创伤,暂且闭门在家思过,疗养身心。而此时,鲁迅却以第一视角的巨作《孔乙己》风靡全球。可怜的孔乙己却全然不知。不用说,就光看《孔乙己》这篇题目就知道核心内容是写谁的,在此,我就不必多说。俗话说的好:洞中才几日,世上已千年。孔乙己的伤总算是痊愈了,只不过那条腿有点跛。当他敞开大门来迎接新生活时,他发现自己已经名扬天下了。
当然,人嘛,总是要吃饭的,现在的孔乙己早已脱下那件破得不能再破的长衫,穿上了邻居家送的运动服,靠着代写书信的行当生活着。基本上能混个温饱。毕竟这不是万恶的旧社会,活人还能被饿死?
这时的孔乙己因为鲁迅的巨作的影响,好歹也是个“名角儿”了,许多公司都邀请孔乙己做形象代言。由于孔先生以前再咸亨酒店是喝酒的老顾主了,于是,酒公司首先上门拜访,邀请孔乙己代言本酒品牌,承诺酬金为三十万,孔乙己当时就傻了眼,这辈子头一回能与这么多钱打交道,只见他一个劲的点头,唯恐他人反悔。不久以后,这篇广告便在各大电视台播出:孔乙己手持酒杯,赋吟着《将进酒》……
接下来,便是一位自称宣纸厂的老板,邀请孔乙己做广告,因为当年孔乙己的名字是在描红纸上的“上人孔乙己”戏谑而得的,所以请他来做代言。酬金五十万,孔乙己当然义不容辞的答应了,又是几天后,又一则广告在电视屏幕上闪动:孔乙己拿着毛笔聚精会神的在宣纸上写道:“上人孔乙己”。
之后,凡是孔乙己代言的产品都销售火爆,所播出的广告收视率一路飙升。 总之。孔乙己出名了。
再说说孔乙己,由于代言,人就有了钱,成了大款,闲来无事,而自己又喜爱孩子,还想回报社会,所以投资盖了一所希望小学,孔乙己自任校长,终日沉浸在他钟爱的“之乎者也”和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之中。
在孔乙己大热之时,身为缔造者的鲁迅感慨的说:“孔乙己,你遇到了好社会哩!” ……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之后的几天,孔乙己一直在他的那极其破烂,连垃圾堆都不如的茅屋里熬过。他没有外出过,因为他已经没有一丁点力气用手走了。他日日夜夜地哭,因为他后悔,后悔当初到丁家里偷书,导致现在只能靠吃些烂草来抵抗饥饿。屋外地世界如何,他一点都不知道,也许不知总比知道要好。
这几天,咸亨酒店里的短衣帮们都在谈论着丁家的事。听说丁家又不见了书,可是这次却没有捉到偷书的人。丁举人非常生气,下命令,要他的家丁们在3天内必须捉到这个偷书贼,不然,要重罚。
那些家丁都非常急,谁偷的书,大家连一点头绪都没有,何况要3天以内呢?正在大家都着急的时候,一位家丁有了主意,他把自己的主意说了出来,大家也都一致赞成。 不久,他们之间的几个来到孔乙己的屋子前,他们一脚把门踢开,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当他们看见孔乙己时,就对他说:“你这个偷书贼,连我们家老爷的书也敢偷,快,跟我走!”孔乙己吓了一跳,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可是,他只能低声说道:“且慢,且慢……”但那些家丁们没有理他,而是把他抬起,回丁府去了。另外的几位家丁早已帮孔乙己写好服辩,当他们看到孔乙己,就捏起他的手在服辩上按了一个手印,以示承认了偷书。当这一切做完后,家丁们把丁举人请来了,汇报了已捉到偷书贼的事,丁举人望了望孔乙己,骂道:“又是你这浑蛋,上次打断你的腿,算是便宜了你,如今又来偷,我看你是找死了!”孔乙己这才知道原来自己成了“替罪羔羊”他动也动不了,所以没有说话澄清。只听见丁举人又在骂:“哎呀呀!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听见?!”孔乙己是听见了,可是他没有力气去做任何反应。丁举人发怒了,道:“你这烂家伙,算是什么态度?!来人,给我打他50重棍,然后拉出去游街示众!”家丁们按吩咐做了,而孔乙己则无力反抗。之后,他被锁在笼子里,身上挂着“偷书贼”三个大字,由一位家丁拉着笼子游街。众人们都站在街道两旁,他们看见了笼子里那想貌可笑的孔乙己,大家都哄笑起来:街道上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而孔乙己则在笼子里默默地流泪。渐渐地,孔乙己在众人的欢乐中死了…… “孔”就是孔孟之道。
“乙”是甲乙的乙,甲指的是孔子,乙指的是学孔子礼教的人,“己”是自己,指中国人。“孔乙己”指的是孔教下的中国封建政府。
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 被称为“东亚病夫”,是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在发达国家中没有一席之地,所以说是“站着喝酒”的人。为什么又说是“穿长衫唯一的人”?过去穿长衫的人都是有文化有地位、有身份的人,最起码也是个秀才。
那时的中国也是有影响力的国家,在清朝初期,康熙乾隆时代,称过帝国。所以把清政府比喻“穿长衫”的人,而鸦片战争之后,变成贫穷落后的国家,鲁迅用“短衣帮”的地位来形容。
因此鲁迅写道: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鲁迅把一个破碎的中国这样描写:他身材很高大(是比喻中国领土广阔,人口众多。
要是比喻一个人,用一个高字就很足了,你们想想,很高很大的东西是什么?要比喻一个人与下面写的很矛盾,清白、皱纹、伤痕、乱蓬蓬、又脏又破,难道这些代表高大吗?);清白脸色(被列强挨打瓜分的样子),皱纹间(贫穷多灾的中国)时常夹些伤痕(时常有帝国主义侵略以及农民起义发生);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无法梳理的意思。帝国主义从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牢牢控制了中国,阻碍了中国独立发展,只能抱残守缺,拒绝一切改革。
作者为什么用“胡子”表示呢?因为胡子在相学中代表食禄与官)。穿的虽然是长衫(中国虽然是帝王统治),可是又脏又破(可是又黑暗、又悲惨,被帝国主义瓜分的民不聊生),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破碎的江山似乎几十年没有治理过)。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之乎者也”比喻孔孟之道。在这样悲惨的国家里仍旧倡导孔孟之道,仁义道德),教人半懂不懂的(这些旧的封建教育,对中国的富强,人民的安定有什么作用?“仁义道德”完全是“吃人”《狂人日记》)。
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从前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也是外国人望及莫求的国家是世界一颗明珠,所以被称为“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而今倡导“吃人”的“仁义道德”,被人欺辱被人瓜分,是称不起上大人的,所以说“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店是咸亨酒店,“咸亨”是唐高宗李治第七个年号,在改用“咸亨”年号的前一年气候异常,自然灾害严重,皇帝为了摆脱困境,讨取吉利,次年更改年号为“咸亨”。 咸亨酒店是摆脱困境,讨取吉利的地方。因此清政府战败后只要在这里签订条约就能得到安逸和祥,万事亨通),所有喝酒的人(指各国列强代表)便都看着他笑(每次条约签订,清政府都会给他们大量土地和金银,又有哪个侵略者不高兴?),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指沙俄政府趁火打劫,用恫吓的手段强迫清政府签约,侵吞我国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他不回答(清政府被列强挨打习已为常了,变的麻木不仁),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清政府仍旧陶醉在封建制度里,过着以前的太平日子,与帝国主义避战求和)”。
便排出九文大钱(九次大量割地赔款给帝国主义:①1842年8月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②1858年与俄、美、英、法签订的《天津条约》、③1858年5月签订的中俄《瑷珲条约》、④1860年10月签订的中英、中法《北京条约》、⑤1860年11月签订的中俄《北京条约》割占中国领土40万平方公里、⑥1870年沙俄通过1860年《北京条约》和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占中国领土44万多平方公里、⑦俄国通过1881年中俄《改订条约》以及以后五个勘界议定书割占中国领土7万多平方公里、⑧1895年4月签订的中日《马关条约》、⑨1901年9月与11国签订的《辛丑条约》)。他们又故意地高声嚷道(帝国主义用贼喊捉贼的方法,恫吓敲诈勒索),“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把对不起别人的事比喻成偷。
比如第一次鸦片战争是焚烧鸦片导致英国出兵,第二次鸦片战争是通过“马神莆事件”与“亚罗”号事件又遭英法践踏等。对不起别人就要挨打,就要赔偿)!”孔乙己睁大眼睛(清政府很清楚看到列强们利用种种事件找借口)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你们为了土地金钱制造事件,给我们栽赃)”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这里“前天”暗藏着一个今天和一个昨天。
今天是1860年英法联军攻进北京,火烧圆明园。作者把中国耻辱和改变中国命运的一年作为今天摆在读者面前;昨天是1858年联军攻进天津;“前天”指的是1851年太平天国革命运动。
书是读书人的命根子,老百姓的命根子是什么?是粮食!这里的“书”代表的是粮食。孔乙己偷的书说的是税收,在灾害之年强迫收税比喻成偷。
“何家”是洪秀全传教的地方。1846年至1850年,广东、广西地区水旱虫灾不断,清政府为了支付战争赔款,加紧搜刮人民,使广大劳动人民陷入饥饿死亡困境,广东、广西是洪秀全传教的地方,因此导致一场农民大起义——太平天国运动)吊着打(太平军打的清军节节败退,占据半壁江山,似像“吊着打”)”。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孔乙己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衣裳已经看不清原来的面貌,他一个人走在空旷的街上,使出力气大叫一声。 此时,正值冬天街上很少有人,孔乙己缓慢的用手走。 不一会他听见人声越来越闹,抬眼一看原来是前面又贴了告示,听一个穿着短衣的人说:“如今又要考科举,不过这哪轮的上我们这些人。”孔乙己从众人的言谈中得知,又要考科举提拔人才。
孔乙己叹了一口气,又望望告示,咽了咽口水。他又突然想到自己好久没有去咸亨酒店喝酒,有摸摸口袋,再一次咽了咽口水。
孔乙己现在连饭也没地儿吃,别说喝酒了,每日只好拾别人剩下的度日子。偶尔遭到“短衣帮”的笑嘲,也不去计较。
一日,孔乙己在拾剩菜剩饭时发现饭菜里亮晶晶的,定睛一看,那是一定银子。孔乙己看了看周围很快的收入衣裳中。
他随即用手稍快一点的走进衣店,店老板见孔乙己正打算赶他走,但见孔乙己手上的银子打趣的到:“孔乙己你又从哪里拿的”?拿字特别带有嘲讽意味。这回。
孔乙己理直气壮的说:“此乃正当手段得来的,你管的麽”?店老板无奈的拿出新衣服,收了钱,送走了孔乙己。 孔乙己拿着钱,穿着新衣裳人也变的神气了。
他这回没有去咸亨酒店,拿了钱去赶考了。 …… 几日后,孔乙己到达应考地点,在考场上他是唯一一个残废的考生。
考后孔乙己返乡身上的钱已用完了。他没有去喝酒。
返乡几日后,孔乙己又看见了告示,上面说孔乙己中举人了。他还打了自己一巴掌,“哎呀”一声孔乙己才知道这是真的。
于是他开始算计今后如何去面见皇上,孔乙己这下出了大风头,邻里八乡都纷纷争着巴结孔乙己。给了他许多钱。
“这一下孔乙己发达了”“孔乙己以后可别忘了我们呀”孔乙己这几天听到的全是这些话。
孔乙己有了钱历经千山万水到了京城,可侍卫大臣都不相信一的瘸子是状元。死活不让他进去面见皇上,任孔乙己说破了嘴皮。
侍卫最后决定派人去鲁镇找证人。孔乙己一个人在午门等了一天有一天。
终于在一个大雪的日子 ——冻死了。 在鲁镇,证人正准备赶往京城却传来孔乙己死了的消息。
咸亨酒店的老板听了愤愤的说:“孔乙己怎么可以死呢?中了状元还欠我十九个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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