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水管员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知识和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2、 接受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管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向村委会、镇水利站汇报管护工作开展情况。
3、 对本村管辖的农村水利工程(灌溉、排涝、农村饮水、河道、塘坝、水土保持、涉水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做好巡查、检查、管理和看护工作,并做好每周两次巡查记录和备案,充当起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维护员的角色。
4、 对本村在建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充当起工程质量监督员和施工安全员的角色。工程竣工后,积极开展农村水利运行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5、 汛期负责对管辖内河道、堤防水库、塘坝、排水闸等防洪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村委会和镇水利站。
6、 及时处理水利工程管护中发现的问题,协助保洁员清理沟渠两侧违章种植,对自己权限范围内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村委会和镇水利站。
7、 负责农村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上报,配合水政监察机构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8、 如发现未巡查做假记录,不及时上交巡查记录表,每次罚款50元
9、 完成镇水利站安排的其他水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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