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中医院基本药物配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我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1、我院用药应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根据临床实际和群众用药需要,按规定比例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同时要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要求,加强对中心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2、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我院其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通用名品种数占基本药物目录(含省增补药物)通用名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70%。
3、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管理,每月进行一次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督促和监督其使用基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4、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所有基本药物购进必须在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进行采购使用,基本药物价格按招标平台上零售价执行。销售基本药物的金额占全部药品销售总金额的比例要力争在现有基础上提升5个百分点。
5、及时公布医院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6、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7、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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