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司检测工作安全管理的需要,对本公司使用的化学危险物品进行有效控制,以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中毒和对环境的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使用的各类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相关术语
2.1 化学品:是指各类化学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
2.2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职责
3.1 公司技术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3.2 资产物业部负责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发放的管理以及使用后废弃物处置; 3.3 化学实验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以及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 3.4 部门需自行购入的危险化学品,须严格按照本程序所要求的内容执行。 4.工作程序 4.1 采购管理
4.1.1 各检测部根据检测工作需要,提出化学危险品购置计划,按采购程序审批完成后,交资产物业部进行采购;采购应符合TK-2-06《服务与供应品的采购控制程序》规定。
4.1.2 应选择“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家进行采购。采购时(前)应查询或向供货方索取所购化学品的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资料。应将有关安全使用注意事项逐级传达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具体
操作人员,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1.3 对于需采购“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化学药品时,应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国务院令第591号)的管理规定执行。因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并应在购买后5日内,将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4.1.4 对于需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的化学药品时,应遵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公安部令第87号)的管理规定执行。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第 1 页 共 3 页
程序文件 XXXX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版 本 号 修 订 号 颁布日期 XXXX-2-42 第 5 版 第 2次 2014年01月20日 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 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4.2 运输管理
运输管理由供货方全权负责安全运行。运送危险化学品时,要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轻拿轻放、包装完好、防止撞击、拖拉、倾倒、遗洒和渗漏,注意防火、防爆、防毒。运送易燃易爆品、危险品材料时要配备防护设备及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4.3 储存管理
4.3.1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禁忌物料配置详见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附录A。 4.3.2 化学品的贮存位置应离办公场所及人群密集区域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室内室外通风良好;危险化学品要设专用库房(或贮存室或场所),专人专库管理;各种酸液和少量乙醇可采用隔离贮存,化学品须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尽可能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库房地面要硬化,配备消防器材。
4.3.3 贮存的化学品应保持包装完好,凡破损的化学品的一律不得入库贮存,对包装破损、泄漏的化学品要进行清点、登记,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不准乱丢乱扔。
4.3.3 部门安全负责人应对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场所要有防盗、防砸、防雨、防火、防晒具体措施,贮存室门上贴危险品标识,并对使用进行控制。
4.3.4 危险化学品需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危险化学品在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发现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或泄漏等,应及时处理。
4.3.5 贮存的化学品应有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收、发、存制度,认真填写《化学品进、出、存记录》,每月填写《化学品进、出、存月报表》;每天按《化学品仓库检查记录》内容对化学品存储点做检查。 4.3.6 每种危险化学品须配备《MSDS》。 4.4 发放管理
4.4.1 发放化学危险品由材料员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及日期进行登记。 4.4.2 控制数量,限量发放。
4.4.3 发放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5 使用管理
4.5.1 严格执行使用授权和使用登记,按《TK-2-42-03危险化学品领用登记表》进行记录。
4.5.2 严格按照检测操作规程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操作,应有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防止倾洒和泄漏。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4.5.3 对过期、变质不能使用的化学品要清点建账,经审批后按《废弃物管理程序》执行。
4.5.4 高压气瓶使用时,要距明火10米以上,搬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器上要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爆晒、倒置、平躺使用,与气瓶工作间距不能小于5米。
4.5.5 对化学危险品的废弃物,应在现场规定位置存放,定期联系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对其回收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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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 XXXX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版 本 号 修 订 号 颁布日期 XXXX-2-42 第 5 版 第 2次 2014年01月20日 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 4.6 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处置
4.6.1 对发生化学品泄漏、污染及伤害事故,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排除危害,按MSDS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对发生化学品重大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及伤害事件的,要立即报告公司管理者代表进行紧急处理,并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对事件的原因、责任的认定、整改的措施提出报告,相关事宜按《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执行。 4.7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1-苯基-2-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
第一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有: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有: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说明: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购买少量(购买5kg以下且年用量50kg以下)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
5. 相关文件
5.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1号) 5.2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 5.3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年]第445号) 5.4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 5.5 《废弃物管理程序》 TK-2-43 5.6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TK-2-49 5.7 《服务与供应品的采购控制程序》 TK-2-06 5.8 《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WI-CK-001 6. 记录
6.1 《化学品台账》 TK-2-42-01 6.2 《化学品仓库检查记录》 TK-2-42-02 6.3 《危险化学品领用登记表》 TK-2-42-03 6.4 《危险化学品入库登记表》 TK-2-42-04 6.5 《危险化学品库存量月统计表》 TK-2-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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