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及地方安全法规、政策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项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组织施工现场风险源的辨识、评价。组织编制项目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
练。
3. 组织开展入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4. 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各种安全检查、评比,并实施奖罚。
5. 组织召开各种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提出安全、消防保卫、环境保护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6.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
7. 负责对入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及日常管控。 8. 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 9. 负责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0.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回收进行监督管理。 11. 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检测与验收。 12. 负责参与劳保用品的验收及使用监督。
13. 负责住建委、消防、环保等相关政府机构的沟通协调。 14. 负责EHS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记录的存档工作。 15. 参加事件或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控制措施,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EHS部岗位职责
(一)安全总监 1、对项目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安全、消防管理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主持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主持编制项目部各项应急预案、安全方案。 4、组织进行各种安全检查、评比、奖罚。
5、组织召开各种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 6、主持编制项目绿色安全施工管理策划。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并提出整改意见。 8、指导、检查现场安全工作、消防保卫工作按照规范程序开展。 9、组织或参与应急预案演练,并提出改进意见。 10、负责与政府、甲方沟通协调安全工作。
11、参加项目事件或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EHS部部长
1、参与制定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参与项目部各项应急预案、安全方案、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核,组织危险源的辨识、评价。
3、组织或参与进行各种安全检查、评比、奖罚。
4、组织或参与召开各种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
5、根据项目部的整体工作部署,做好安全、消防保卫工作计划。 6、组织或参与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
7、组织开展全国安全月、消防安全日、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等活动。 8、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安全标识的管理。 9、负责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10、负责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11、负责与项目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12、负责EHS工作的策划和总结。
13、参加项目事件或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扬尘办副主任岗位职责
1、对项目部的环保扬尘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种规章制度;
3、参与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环保措施,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4、协助领导搞好本单位的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 5、掌握施工现场污染点、搞好检测,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6、监督施工现场的扬尘的治理和施工噪声控制工作,防止施工扰民或民扰事件发生;
7、定期和不定期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测准入和管理工作; 9、负责环境保护资料的管理; 10、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四)消防管理员岗位职责
1、对项目部消防保卫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增强职工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加强本经理部的消防保卫管理,抓紧消防各项工作的落实,预防火灾事故。
3、指导落实、健全工地的消防保卫工作,制定工地保卫消防工作,制度教育警卫人增强责任心,严守岗位、严格纪律,对在施工工程要制定周密的保卫工作,消防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实施,严防设施材料被拆被盗。
4、组织消防现场警卫安全检查,参加定期的施工生产消防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5、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保卫安全教育,严格控制明火作业,一切明火必须履行申报批准手续,核发用火证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会同有关人员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考核。
6、严格用电制度和管理,纠正工地、生活区违章用电,凡发现违章用电,均没收用电设备,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
7、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追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的法律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8、对出入现场的一切人员负责审查证明,对包工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部门。
(五)安全员岗位职责
1、对所负责的区域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
2、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对所负责的区域实施检查,检查应有记录。对
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缺陷有权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纠正意见;
3、当发现危及工人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先行组织工人迅即离开危险区域,再向主管领导报告;
4、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与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机械设备出租方及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审查相关方安全资质,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有权阻止未签安全协议的单位进场施工;
6、制定和修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消灭隐患,落实防护标准;
7、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教育、培训,参加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考核;
8、参加生产调度会,掌握生产信息,开展隐情预防活动,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9、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研讨,施工方案的会审,中小型机械设备及架子工程,临时设施的验收;
10、深入现场,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 11、督促施工人员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六)安全资料员岗位职责
1、对项目部安全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项目部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2、做好安全规范、规程、标准、技术文件和上级职能单位下发文件的收、发和管理归档工作。
3、做好安全检查、整改等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4、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专项安全教育的管理归档工作。 5、负责与各部室进行联系和传递文件工作。 6、参加安全例会,负责会议纪要整理。
8、负责保存创优工程所需的图片、音像材料。 9、负责相关统计表的保存,并建立台帐。 10、负责建委平台安全资料的上传工作。 (七)生活区管理员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生活区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2、负责生活区宣传标识的维护管理。
3、负责生活区消防、防护及公共设施的管理。
4、组织生活区消防安全、卫生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5、监督生活区各项记录的填写。
6、监督生活区宿舍、淋浴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理及防疫工作。 7、负责监督协调生活区污水抽运工作。
8、对生活区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9、组织或参与生活区应急演练。
三、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1、 分包单位入场前,必须提交公司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B本、专职安全员C本,复印件需盖公章),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一式三份。独立承包单位必须签订三方安全管理协议。
2、 专业承包单位入场前,必须向总包经营部交纳绿色安全生产保证金,作为违规处罚的保障费用,保证金额度按工程承包合同额收取:合同额大于(含)5000万,按20万收取;合同额不足5000万,按10万元收取。同时,每月底对当月违规处罚情况进行汇总,由专业承包单位补足本规定要求交纳的保证金后,方可继续进行下步施工。
3、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岗位。
4、 分包单位人员进场施工前,提前1天向总包EHS部提交培训计划,确定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入场培训时管理人员带队参加,培训后办理门禁录入手续,培训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培训后分包资料员必须及时将培训手册整理完毕,报送总包安全资料处留存。独立承包单位自行负责三级安全教育,进场前向总包提交三级教育记录。
5、 所有参施人员须进行健康体检,年龄在18-60周岁(特殊工种18-55周岁)之间。同时,在进场7天内,必须进行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安全培训证明文件、健康体检证明材料报总包EHS部备案存档。总包负责自施单位的体验式教育,其他单位负责自行组织体验式教育。
6、 培训合格后,分包单位及时提交参施人员胸卡申请表,用于办理正式胸卡,便于环球项目大门出入。同时,联系总包生活区管理员安排住宿事宜。
7、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规定的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鞋、反光背心及特种作业防护用品)。劳保用品进场前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8、 特殊工种必须经总包EHS部、监理EHS审核,并张贴特殊工种证件复印件在安全帽后侧。特种作业人员包含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电气焊工。
9、 专业承包单位自行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提供相应合格证明,并报经总包EHS部验收,不得使用不合格的防护用品。
10、 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场前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完毕后向总包EHS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张贴设备验收合格标识方可使用。
11、 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前,向总包EHS部申请环保检测。环保检测合格后,进场施工前由总包机械管理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张贴验收合格标识和操作规程方可作业。同时,向总包EHS部提交机械出厂合格证、车辆保险、人员操作证等相关资料。
12、 分包单位至少配备1名专业电工,并持证上岗。配电箱、开关箱进场前,必须经临电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张贴验收合格标识,方可进场使用。
13、 需要进行开挖作业、高空作业、动火作业、防护设施拆除、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夜间作业等,必须到总包EHS部开具作业许可证。开挖作业、吊装作业、夜间作业还需工程部及监理共同签字确认。
14、 分包单位每天在施工现场固定地点召开班前会,并填写班前讲话记录交至总包EHS部,同时将班前教育照片,上传至相关管理微信群内。
15、 项目场内车辆通行证由业主统一制作,分包单位向总包EHS部提出申请,由总包单位统一到业主单位办理。办理车辆通行证应至少提供: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车辆正侧面照片(以上材料采用拍照方式)。
16、 分包单位施工中,如发生违规行为,由总包EHS部按总包项目部《奖励与处罚办法》进行处罚,处罚费用由绿色安全生产保证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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