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学楼安全管理,加快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创造一个安全、优雅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教学楼门卫管理及校外人员入楼询问、登记制度.除本院教职工和学生外,外来闲杂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随便进入教学楼.
二、教学楼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教学楼各种事故的预防,警戒及巡逻事项,按时或不定时对教学楼各处进行巡逻,发现可疑人要查问清楚,防止发生意外。
三、严格教学楼财产管理,切实履行好财产借还手续,防止财产的丢失.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各类设备和物品出楼,不得在教学楼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等,不得在教学楼内或教学楼群附近焚烧废纸、废物等。
四、时刻提高警觉,严防水灾、火灾及盗窃事件发生。加强重点部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及时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维护好教学楼的良好秩序.
五、教学楼管理员应熟记和掌握教学楼各处水、电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对重要进出口电灯、门窗、锁等缺损时,应及时申报维修,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六、维护教学楼的正常秩序。按时开关灯、门.禁止学生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出教学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入。
七、加强教学楼用电管理,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接电线或在教学楼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八、教室是教学活动的场所,使用教室必须遵守教室管理规定及使用时间,除上课外原则上不搞其它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用教室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教室使用后由主管人员检查验收,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
九、教室门的钥匙由专人保管,每天落实管理员门窗随时关锁制.教室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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