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是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必须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职业病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经理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第3条 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能机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 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第5条 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第6条 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第7条 切实保证煤矿职业病防治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第8条 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发生职业病防治险情时必须组织立即停产、撤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9条 在本企业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
第10条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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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12条 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13条 煤矿发生职业病事故时,总经理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第14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总经理职权。
党委书记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党委书记是公司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矿井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基本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配合总经理组织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监督检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各科室、部门(区队)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3条 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职业病防治险情时,及时撤人。
第4条 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副总经理和职能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第5条 积极组织开展公司职业病防治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6条 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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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经理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安全经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及时向总经理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监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第3条 协助总经理督促检查各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及人员的业务保安、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第4条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第5条 根据矿属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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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 制订本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第7条 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矿职业卫生档案和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8条 组织对本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9条 经常检查本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第10条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监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第11条 对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12条 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生产副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生产副经理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采煤、掘进、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副经理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生产副经理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一、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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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必须加强对分管职能部门的领导,对职能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要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第3条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各专业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第4条 定期组织进行职业病防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奖金、措施、质量“五落实”,出现职业病防治险情,必须立即撤人,建立完善“三条”生命线。
第5条 坚持开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6条 负责监督采煤、掘进区队落实“采煤、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以及其他区队按章施工。
第7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机电副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第一条 组织制订(修改)分管专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第二条 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第三条 制订分管专业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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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组织对干部、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操作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五条 经常检查分管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第六条 经常听取各部门、区队、科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病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 对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总工程师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技术负全面责任。
第2条 认真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难题,负责审核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措施。
第3条 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
第4条 经常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做好职业病危害治理和防护工作的能力
第5条 对存在的职业病事故隐患和严重问题,应列为科研项目,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
第6条 组织制定特殊施工工艺。在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同时研究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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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必须落实职业病防护防护设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8条 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通风副经理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必须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一通三防”方面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本企业的通防技术管理工作。
第2条 加强对分管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 第3条 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第4条 负责公司“一通三防”、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动态;对通风科及施工区队的涉及一通三防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5条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并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相关实施办法,给员工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第6条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各施工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向总工程师汇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解决。
第7条 发展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
第8条 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通防安全技术措施。
第9条 对“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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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通风系统做重大调整时,通风副经理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
第11条 反风演习时,通风副经理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
第12条 负责协助总工程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和现场指挥,参与应急技术措施的筹划;负责有关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支援工作。
第13条 负责职业病防治验收工作,并做好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检查工作。
第14条 定期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大检查,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工会主席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工会主席是公司从业人员利益的主要代表人,要努力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工会主席应积极配合、监督总经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搞好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一、岗位责任
第1条 积极配合、监督总经理开展安全工作,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代表广大干部职工,监督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3条 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系统,健全群众监督制度。 第4条 经常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督察活动,不断促进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5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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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 监督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切实保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7条 监督企业足额为干部职工进行人身伤害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保险。
第8条 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总经理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报告,并参加有关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重大事项的表决。
第9条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务保安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评比活动。
第10条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11条 开展“三违”人员的帮教活动,强化“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
安检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负责落实上级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指令、指示、各种会议精神,对全矿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十种险情立即撤人》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工作实际制定出安全措施。
第2条 协助推动本矿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第3条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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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第9条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有权对其处罚。 第10条 有权监督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的执行。
第11条 有权对职业病危害防治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
第12条 有权对权限范围内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13条 在职业病危害防治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否决权。有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建议权。
安检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安检科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检科长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及时向总经理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监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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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 协助总经理督促检查各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及人员的业务保安、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第4条 根据矿属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第5条 经常检查本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第6条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监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第7条 对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8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职业健康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职业健康科是煤矿职业健康管理、监督、检查实施的主要部门,必须配备相关的管理人员,科室人员熟练掌握有关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职业健康科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第2条 根据矿属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第3条 制订本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第4条 建立矿职业卫生档案和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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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组织对本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6条 经常检查本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第7条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第6条 完成职业病危害的申报等工作。
第8条 负责监督检查规程措施中职业病危害防治贯彻落实情况,确保规程措施在现场兑现,完善落实施工工艺技术。
第9条 负责与地方安全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各种协作与联系工作。
第10条 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第11条 对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12条 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13条 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第14条 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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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 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健康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职业健康科长是煤矿职业健康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职业健康科长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及时向总经理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监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第3条 协助总经理督促检查各分管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及人员的业务保安、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第4条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第5条 根据矿属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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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 制订本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第7条 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矿职业卫生档案和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8条 组织对本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9条 经常检查本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第10条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第11条 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第12条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监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第13条 对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14条 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安全副总工程师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安全副总工程师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具体负责人,在安监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工作。安全副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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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第2条 协调好相关部门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第3条 参与其他部门编制的有关计划、规程、安全措施审查。 第4条 监督施工单位在安措工程施工中职业病危害防治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参加竣工验收。
第5条 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分析煤矿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状况,向总经理提出具体建议。
第6条 加强对排查的职业病危害重大安全隐患、职业病危害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督查,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 第7条 按时参加煤矿召开的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会议,提出具体建议。
第9条 按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检查。
第10条 及时汇总、总结职业病危害防治监察情况,提出具本改进意见,不断提高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监察水平。
第11条 保证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12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13条 负责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 第14条 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第13条 参与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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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 按照煤矿安全奖罚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16条 监督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设备、仪器(表)的使用及采掘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
第17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安全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跟班安检员负责本班分片范围内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在科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跟班安检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跟班领导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检查工作,保证分片范围内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第2条 抓好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安全问题。
第3条 负责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第4条 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的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达不到职业危害防护要求的工作任务,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5条 督促及时整改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6条 负责检查在岗操作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对无证操作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将情况通知单位负责人。
第7条 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各项活动,自觉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增强自身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8条 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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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要正确果断处理,防治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培训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培训科是全公司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的责任部门,负责全公司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培训科必须依照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培训的文件精神,按照年度培训计划认真实施各种培训,做好资料证件档案管理。 一、培训科职责
第 1条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防治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规定,认真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第2条 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
第3条 配合职业健康科对全公司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和培训,在宏观组织上和业务上进行统一安排和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4条 认真抓好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班的规范运作,保证职工掌握应知应会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做到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
第5条 负责办理职工外出培训的各项事宜,搞好学员的学习意识和安全意识教育。
第6条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教师的业务培训、进修、政治集训、教学观摩、教研教改等项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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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 积极参加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发现职业病危害防治事故隐患或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及时汇报上级领导,防止事故发生。
培训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分管领导抓好全公司职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带领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国家关于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程规定,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第2条 负责组织制定年度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
第3条 抓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各种培训班的学员管理、后勤管理工作。
第4条 严格按照上级安全培训文件精神和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好全公司职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新工人入矿和转岗职工的培训、各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督促搞好安全操作上岗证的验证和换证等工作。
第5条 认真抓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第6条 经常深入区队现场,了解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确保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的指标按期完成。
第7条 负责抓好教师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工作水平,促进培训工作的规范运作。
第 8条 协助安全安检科、党群工作部搞好“三违”帮教。按要求完成对严重“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
培训科教师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培训科教师是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在培训科的领导下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教师必须熟练掌握安全培训教学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培训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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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培训科长领导下,认真做好培训中心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教学管理工作。
第2条 认真学习国家关于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政策、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程规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教学管理制度。 第3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
第4条 根据所办培训班的专业性质,负责编制教学授课计划和教案,积极参与各种教研活动。
第5条 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讲究理论联系实际、生动形象、灵活多样,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6条 按时完成月度教学任务,搞好日常学员管理工作。 第7条 带领学员认真搞好模拟实验,增强学员感性认识,突出教学效果。
第8条 及时提交学员学籍等培训档案,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准确无误。
第9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相关的政策、法令、规程和规定,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提高对不安因素的预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反事故措施,确保不发生职业卫生责任事故。
第2条 参与公司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安排,并督促实施,当好领导的参谋及助手。 第3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矿井职业卫生的长远规划,项目的编制,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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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 参与矿井职业卫生检查验收工作,配合分管领导搞好职业卫生达标工作。
第5条 参与矿召开的各种职业卫生专业会议,并负责督促实施。 第6条 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职业卫生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
第7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总结矿井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技
术管理工作,参与职业卫生管理,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总结。 第8 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各类职业卫生资料的管理、上报和存档工作。
第9 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搞好职业卫生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落实工作
第10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 做好职业卫生资料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确保职业卫生资料完整、齐全。
第11条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协助职业卫生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管理,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
第12 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技术科长是技术科职业卫生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矿井的职业卫生管理、检查工作。技术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职业卫生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应尽职尽责,积极协助职业卫生专门管理人员开展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高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必须积极协助生产副总经理、配合总工程师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搞好本矿井职业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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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管理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第2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制定本部门职业卫生管理各岗位职业卫生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3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编制煤矿职业卫生管理的计划,确保煤矿的职业卫生管理。
第4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参与采掘工作面的职业卫生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
第5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推广职业卫生新技术、新材料、开展技术部研攻关。
第6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采掘工作面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审查检查活动。
第7条 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随时掌握职业卫生存在问题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8条 参与职业卫生规程、措施编制落实。
第9条 按照职业卫生及其它规定,按时、准确完成职业卫生方面各项工作任务。
第10条 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存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11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及时上报各类职业卫生术资料、报表。
第12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建立煤矿职业卫生档案,做好煤矿职业卫生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13条 按规定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学习。 第14条 组织进行分工范围内的职业卫生隐患排查工作。 第15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地测防治水科长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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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地测副总工师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陆、存档、申报工作。
9、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进行责任追究。
10、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地测防治水技术员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
1、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2、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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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立即停止活动,撤出工作场所。
4、进行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5、检查维修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6、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
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7、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8、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9、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技术科技术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技术科采煤技术员是技术科采煤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人,必须在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采煤职业卫生管理等工作。技术科采煤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管理执行上级关于采煤职业卫生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法规、政策,对自己管辖范围内职业卫生负责任。
第2条 负责检查采煤职业卫生在现场生产过程中的落实情况,督促区队严格按职业卫生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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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 经常深入现场,随时了解现场条件的变化,并根据现场条件变化及时督促采煤区队补充职业卫生相关措施。
第4条 协助职业卫生部门对采煤方面一系列职业卫生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第5条 协助职业卫生部门搞好采煤工作面职业卫生技术资料。 第6条 及时向职业卫生部门和生产技术部采煤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
第7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8条 发现或得知采煤工作面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安全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采煤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9条 在分管范围内工作中未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煤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未按规定经常深入现场或深入现场未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的职业卫生不安全隐患,采煤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工会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积极参加月度、季度年度召开的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办公会议,及时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的管理方针、政策。 二、负责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职业卫生、职业危害告知公告;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的考核奖罚;依法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侵犯员工享有职业卫生保障的行为;对职业卫生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对员工(劳动者)反映的职业卫生问题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和协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力和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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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积极参与事故救治、调查、处理等,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等。
四、工会应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行政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员工职业卫生方面的合法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
财务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1. 学习公司的各种规程和职业危害因素管理措施,贯彻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
2. 经常深入现场,发现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3.负责日常发生的职业卫生费用报销工作。
4. 做好自我职业卫生防护工作。 5. 做好自我职业卫生防护工作。
调度室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调度室主任职业卫生岗位责任
1、全面负责调度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等。
3、掌握调度人员职业卫生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开展职业卫生教育与考核工作。
5、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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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7、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8、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9、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
11、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12、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1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4、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 15、总结和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16、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7、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卫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18、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9、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二、调度室副主任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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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调度室主任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陆、存档、申报工作。
9、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10、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进行责任追究。
11、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12、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13、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15、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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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三、统计员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
1、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2、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3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立即停止活动,撤出工作场所。
4、进行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5、检查维修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6、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
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7、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9、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四、调度员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
1、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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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3、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立即停止活动,撤出工作场所。
4、进行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5、检查维修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6、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
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7、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9、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机电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公司机电工作,建立公司机电工作的管理制度,要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内容,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计划检修,安全运转。
第二条 对各区队机电专业实行业务指导,使公司机电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
第三条 按年、季、月编制机电工作计划,设备购置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计划,灾害预防措施和技术改造计划,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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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负责采区机电设备技术改造包括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负责对全公司机电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 负责组织对公司主要机电设备进行技术测定和试验,使设备的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机电专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七条 负责公司设备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严格执行领用和收缴制度。
第八条 负责井上、井下噪声、高温的监测监控,抽风机、压风机、锅炉等使用低噪声设备,作业场所噪声要符合规程规定的标准,保证正常运行,做好工作日志和监控管理工作。定期对高温噪声进行年度检测评审。
第九条 业务范围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
机电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职业病防治规定。做好对区队的机电技术指导工作。 第二条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管理、计划检修、合理使用、运行等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三条 负责井上高温、井上、下噪声的监测监控工作。定期对高温、噪声进行年度检测评审。
第四条 组织并参加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分析会,查出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制订预防措施。
第五条 制订或审核机电、运输管理方面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 堵塞事故漏洞,清除事故隐患,确保排水、提升、供电、运输等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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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做好全矿机电、运输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机电科副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空岗、脱岗。 第二条 值班队长负责当天本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并负责开好班前会、布置工作必须责任明确、到位,将当班职业病防治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强调到位。
第三条 值班队长应做好以下记录:各班工作中的职业病防治情
况及出现的问题,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完好情况及其他记录的内容。 第四条 认真组织三班班前会,及时贯彻上级职业病防治文件精神,合理安排当班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详细布置施工时的注意事项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五条 认真做好井下各种汇报记录。
第六条 对影响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分析原因并向队长汇报,必要时与职能科室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第七条 做好班前会上班人员的安全确认。 第八条 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机电科设备管理员 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熟悉掌握本岗位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防治方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
第二条 佩戴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对处于职业病危害区域施工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责令佩带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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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个人防护装置达到更换条件或者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
第四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培训。 第五条 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档案。 第六条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第七条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机电科电气维修工 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要按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能独立操作。必须熟悉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其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第三条 保持变电所绝缘台、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器等防护用具完好。
第四条 认真搞好变电所和供电系统检查和检修工作,不发生人为因素的设备损坏,经常掌握供电系统运行安全动态,一旦发生变压器、开关、高压电缆异常,立即向队领导和调度室汇报,采取措
施处理。凡是检修的供电系统必须有计划停电,尽量减少影响时间。 第五条 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填好各种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卫生,熟练掌握变电所应急操作流程。
第六条 严格遵守变电所规定,不违章操作,杜绝“三违”行为。
机电科机械维修工 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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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认真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二条 严格设备检修标准,认真做好设备拆检工作,做到台台达到完好标准。
第三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按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积极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如无特殊情况,
必须保质保量无条件完成,否则按有关设备检修考核条例进行处罚。 第五条 机修班班长是机修班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机修班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通风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司机必须专职、专责,熟悉通风机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掌握风机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保持机器清沽卫生,及时检查和检修通风机消音系统、供电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风机正常运转。
第六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空压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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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熟悉掌握本岗位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防治方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
第二条 接班后认真检查好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噪音防护设备的完好和有效运行。
第三条 佩戴护耳器、耳塞等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对处于职业病危害区域施工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责令佩带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第四条 个人防护装置达到更换条件或者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 第五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培训。 第六条 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档案。 第七条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第八条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主排水泵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 负责水泵的操作运转工作,熟悉所在排水点的排水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构造,并能熟练操作。
第六条 保证排水设备的完好,各连接部件不松动,联轴器与电机间隙应满足窜量要求,防护罩安全可靠,填料和密封件松紧适度,润滑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第七条 发现水泵有异常杂音,及时停止运转,开启备用水泵,联系维修工处理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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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认真填写运行日志,负责将设备状况和存在问题向本单位值班领导及时汇报。
胶带输送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自觉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自觉遵守各项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完好,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可靠,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报告。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在输送机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操作人员必须正常使用各机头转载点的喷雾装置。
第五条 发生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立即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 第六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给煤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自觉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 按时参加有关职业病防治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按照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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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熟悉本工地区灾害防范、处理措施和避灾撤离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
第五条 放煤作业时应检查支架插板、尾架的液压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尾架、插板是否升起;后部刮板机运转是否正常,检查架后喷雾系统是否完善。
第六条 放煤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由底到顶,由上到下,均匀放煤,见矸封窗的放煤方针。
第七条 放煤时出现大块,应利用支架尾梁和插板对其先进行破碎,放煤工要随时注意煤体的温度、湿度、含矸量等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封窗并汇报当班班长。
第八条 放煤时,手不能离开操作手把,不能干与放煤无关的其它操作。
第九条 放煤结束后,应把支架尾架升起,插板升出,以防架后窜矸,确保安全。
其他工种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熟悉掌握本岗位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防治方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
第二条 认真检查好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噪音防护设备的完好和有效运行。
第三条 佩戴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对处于职业病危害区域施工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责令佩带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第四条 个人防护装置达到更换条件或者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 第五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培训。 第六条 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档案。 第七条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第八条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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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一通三防”、运输业务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责任范围划分,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检修维护布置和检查验收工作。
第2条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指示、职业病防护规定,参与矿井规划、设计,保证矿井通风能力、符合职业病防治规范,满足生产需要。
第3条 负责各类作业规程、措施中有关职业病防治内容的审查,保证措施得力、切实可行。
第4条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消除无风、微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最大限度的减少角联通风和通风阻力,发生灾变后能快速有效地进行风量调节和反风,做到技术上先进、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第5条 负责矿井煤层瓦斯参数测定和煤层自燃发火期预测预报工作。
第6条 负责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及采煤工作面皮带顺槽冲尘和隔爆设施安撤管理及采煤工作面辅运、皮带顺槽净化水幕安装工作。
第7条 负责贯彻落实矿井瓦斯管理制度、有毒有害气体管理制度、通风管理制度、防灭火管理制度、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8条 负责通风仪器仪表、职业病危害检测检验仪器仪表的鉴定和校对工作以及自救器的发放、校验工作。
第9条 负责各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环境温度和其他有害因素的监测监控工作,确保井下从业人员自救器的正确使用和定期监测定期更换,并建立各作业场所的工作档案。定期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月、季、年检测评审。
第10条 业务范围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
第11条 负责井下各地点的运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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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通风科长是通防专业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 第2条 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第3条 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和“一通三防”、车辆各项管理制度、意见、规定,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 负责职业病防治验收工作,并做好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检查工作。
第5条 定期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大检查,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6条 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技术推广、新工艺应用。 第7条 抓好通防部业务技术学习,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及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水平。
第8条 制定预防瓦斯积聚的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对通风系统、防尘系统、监测系统、防灭火系统的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第9条 及时检查煤矿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自救器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按期进行检定和标校。采取措施保证煤矿测尘、测风、测瓦斯数据的准确、及时。
第10条 及时检查井下运行的车辆是否达到完好规定要求。 第11条 组织拟定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通风能力、通风阻力、车辆检测检验等各类鉴定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第12条 加强对区队所有机电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教育,增强自主保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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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科技术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督导检查。 第2条 负责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第3条 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和职业卫生安全事故汇报。 第4条 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奖惩。 第5条 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在岗期间进行职业病危害安全培训。
第6条 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的告知及牌版管理。 第7条 负责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施工地点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操作规程。
通风科班组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每班下井前,对工作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并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组织人员对当班隐患进行治理。
第3条 协调好各工种之间的工作,根据其工种和工作要求、工作计划和操作规程等组织施工。
第4条 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开展通防、运输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第5条 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接受班前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
第6条 现场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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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 生产过程中发现职业病防护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第8条 保证现场通风设施、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及时汇报。
第9条 井下突发灾害事故或接到调度室通知,需要撤离人员时,组织本班职工按照正确的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
通风科测风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下井前检查测风工具是否佩戴齐全、完好,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3条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测风,做到数据准确,并及时填写牌板,按时绘制通风系统图。 第4条 负责井下测风及各类通防报表的制作和各类通防图纸的绘制,协助技术员搞好通防技术工作,负责通防有关资料的整理工作。
第5条 负责测风仪器仪表的使用、保养、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校验。
第6条 负责各类通防牌板的填制工作,及时填写相关台帐记录。
第7条 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矿井通风系统的变化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提出调整通风系统的合理化建议,做到调风及时,配风合理。
第8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杜绝违章现象。
第9条 全面完成区队交办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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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科测尘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下井前检查测尘工具是否佩戴齐全,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3条 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有人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落尘的测定工作。
第4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测尘,做到测量数据准确、记录详细、台帐齐全。并对防尘系统图及时进行绘制、填写。
第5条 负责防尘月报、台帐、牌板等有关资料的填写编报、整理工作。
第6条 负责对测尘仪器的使用、保养、管理,按时对仪器进行维修、校正,确保仪器灵敏可靠。
第7条 在工作时严格按措施实施,严格遵守“三大规程”,杜绝三违现象。
第8条 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布置,迎头煤岩状况,防尘设施的分布、使用情况和综合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9条 全面完成区队交办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其它工作。
通风科防尘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矿井有关防尘的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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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 负责采煤工作面防尘系统及井下隔爆设施的健全完善工作。
第4 条 进行各主要进回风巷净化水幕、防尘设施以及全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迁移、维修工作,并保证安设质量达到特级标准。 第5条 负责采煤工作面和主要进、回风大巷的综合防尘质量达标工作。
第6条 进行采煤工作面和主要进、回风大巷的冲尘工作,消除粉尘堆积现象。
第7条 及时对有自然发火倾向的采煤工作面进行注氮、灌浆等防灭火工作,防止自然发火现象的发生。
第8条 全面完成区队交办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其它工作。
通风科设施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矿井有关密闭、风门构筑的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3条 负责通风设施的构筑、拆除和维护工作。
第4条 进行井下所有通风设施的建筑及材料的运送和风门、调节风量窗的安设工作。
第5条 材料运送时,按规定使用各项安全设施。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和措施施工,杜绝违章作业。
第6条 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规格、要求、要了解清楚。施工地点必须选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通风良好的地点进行。 第7条 砌筑风门、密闭(含挡风墙)、防火门套,必须掏槽,并符合质量标准,坚决消灭不合格产品。
第6条 全 面完成区队交办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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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测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3条 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系统和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完好、设备运转情况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4条 保管好使用的仪器,按时更换药品,保证仪器灵敏准确。
第5条 严格执行部门制定的防治瓦斯相关措施和规定,落实瓦斯治理“十六字”方针。
第6条 全面完成区队交办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其它工作。
束管监测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矿井有关束管检测安装的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3条 负责井下束管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和拆除工作。 第4条 必须掌握束管检测系统操作要领,束管及其探头的维护、保养和排除故障的技术。爱护好各种仪表,为矿井防灭火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负责防灭火预测预报工作。
第5条 按照规定时间负责井下取样地点的取样、样本分析和监测报表的打印上报工作。
第6条 及时埋设束管,按照“十六字”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中“监控有效”要求,对井下自然发火地点进行有效的检测监控,防止自然发火现象。
第7条 保管好使用的仪器设备,按时更换药品,保证仪器设备灵敏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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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 全面完成区队交办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其它工作。
监控维修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矿井有关安全监测的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3条 负责安全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充气标校和拆除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第4条 必须掌握安全监测系统操作的要领,监测线及其探头的维护、保养和排除故障的技术。爱护好各种仪器、仪表,为矿井瓦斯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
第5条 按规定时间对探头进行充气标校;按时制表并上报。 第6条 负责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立台帐,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第7条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字”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求,对井下各个地点进行有效的监测监控,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8条 全面完成区队交办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其它工作。
自救器发放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自救器使用、校验的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3条 负责自救器的验货、收发、保管、检查和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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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 必须掌握自救器的性能及操作要领,熟悉自救器使用的相关规定。
第5条 按规定时间对自救器进行发放,并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气密性检查。
第6条 负责将在籍的自救器逐台建立台帐,登卡,对失效的自救器及时进行注销并补充。
第7条 全面完成区队交办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其它工作。
综采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对本队管辖的安全生产的职业病防治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负责实施本施工队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组织落实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进行职业病防治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 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环境防护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确保一切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四条 组织所属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第五条 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贯穿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去。
第六条 对新进员工、调换工种的员工和较长时间离岗后复岗的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岗前教育,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环境,文明施工。
第七条 对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急性中毒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根据需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党支部书记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协助队长搞好区队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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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负责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宣传教育,抓好对工资分配合理性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三条 负责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抓好本单位的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条 检查、督促支部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第五条 围绕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抓好本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抓好队伍建设,调动和保护职工的积极性,保持职工队伍的整体稳定。
第六条 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联系,交流工作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七条 负责做好联防、治安和通讯报导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第八条 加强对工会分会、共青团的领导,促进群团围绕职业病防治工作尽职尽责,保证职业病防治等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第九条 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跟班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本班职业病防治工作,是本班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发生事故时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第二条 组织开好班前会,做好安全确认和工作安排,协助队长、
支书组织好本单位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 第三条 班前、班中、班后要向值班人员汇报当班的职业病防治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第四条 对本班组发生的事故要追查责任,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条 与工人同上同下,及时排除隐患,严格按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组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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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班组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贯彻执行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领导本班人员文明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作业工程中的职业健康负责。
第二条 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 根据本班任务、环境和本组人员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代职业病防治安全注意事项。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四条 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现场职业病防治教育,并制定专人负责指导,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五条 班前要对本班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 善于总结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工作,积极提出对职业病防治有利的建议。
第七条 发生工伤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技术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贯彻执行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为员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第二条 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上班的工作质量严格进行再验收,对于不合格品工程必须责令其返工,否则,拒不接班,强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四条 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和《作业规程》规定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始终保持优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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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要定期对本区队作业场所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六条 督促本区队员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做好综合防尘工作。
第七条 发现危及员工职业健康隐患时,立即阻止施工,处理后方可施工。
采煤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自觉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自觉遵守各项职业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搞好采煤机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采煤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三条 认真检查采煤机内外喷雾装置是否完好,操作时必须喷雾降尘。
第四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发现危及职业健康的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汇报,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
第六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液压支架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自觉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 支架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液压系统以及各操作按钮控制的动作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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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操作前,应检查液压系统,做到管路齐全,接头良好不漏液;观察顶底板情况,如有片帮、冒落,须先处理好,否则不准移架。
第五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施工中及时清理煤粉,及时冲尘,并做好综合防尘工作。 第七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皮带、刮板输送机司机 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自觉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自觉遵守各项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完好,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可靠,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报告。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在输送机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操作人员必须正常使用各机头转载点的喷雾装置。
第五条 发生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立即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 第六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 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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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转载机司机必须熟悉转载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掌握转载机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懂得回采和巷道支护的基本知识。
第六条 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熟悉机械设备工作原理及使用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 开机前检查转载机机头、机尾、破碎机转动部位、重锤各部螺丝是否紧固和齐全,信号及操作按钮是否灵敏可靠,喷雾洒水装置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存在,应先处理好再开机。
第八条 试运转一周,检查转载机刮板及螺丝有无缺少、松动及严重变形,刮板链张紧是否合适,发现刮板链断链、跳齿,电机或减速机声音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找清原因,及时处理。 第九条 工作中应集中精力,与皮带司机联系好,听清信号,出现特殊情况及时停机。
第十条 停机时关闭各转载点喷雾,并按下停机闭锁按钮,清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卫生。
队长职业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施工队管辖的工程项目、生产活动的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责任。 2、负责实施本施工队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3、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确保一切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交员工使用同时做好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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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所属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5、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把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生产。
6、对新进员工、调换工种的员工和较长时间离岗后复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的岗前教育。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环境文明施工。
7、对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急性中毒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根据需要,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掘锚机司机职业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自觉学习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员工安全手册》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事事、处处、时时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自觉遵守各项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禁酒后上班,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并有权向上级报告。 3、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安全因素时,应当向现场安全生产人员或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和劳动保护装置、设施,并经常检修和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随意拆除劳动保护装置不得擅自开动他人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4、发生事故立即向上报告,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5、积极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从实际出发,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6、每班检查掘锚机的内外喷雾装置,并及时维修、维护,保证按要求开启喷雾降尘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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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按规定对掘进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距掘进工作面2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每班全面洒水降尘一次;距工作面200m范围内的后路及皮带架、各种管路上的煤尘,每个圆班进行洒水降尘一次,并做好洒水降尘、冲刷记录,严禁有煤尘堆积。
8、检查掘进工作面配备的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及时排除掘进工作面的有毒有害气体,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9、严格按照规定开启掘锚机的除尘风机,不启动除尘风机时严禁施工作业。
10、佩戴好耳塞等防噪音设备,如果掘锚机噪音超限应及时停止作业,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支护工职业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自觉学习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必须经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支护工必须熟悉支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液压系统以及各操作按钮控制的动作位置。
4、操作前,应检查液压系统,做到管路齐全,接头良好不漏液;观察顶底板情况,如有片帮、冒落,须先处理好,否则不准移架。
5、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中及时清理煤粉,及时冲尘,并做好综合防尘工作。 7、积极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8、正确使用锚杆机等支护设备,严禁打干眼。
9、加强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学习,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运销科(煤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上级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政策、法令、规程和规定,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提高对职业病防治的预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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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 各级领导、各工作场点责任者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做好职业病防防治,促进职业卫生可持续发展。
第3条 本责任制从科内部领导到各职位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本科发生任何职业病危害事故,都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运销科长(煤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运销科科长是运销科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者,对部门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1条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职业卫生。
第2条 设置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3条 每年召开一次职工职业病防治专项会议,主动听取职工对于本单位职业病卫生工作的看法,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第4条 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展开一次职业卫生培训,对所有职工进行培训考试,并进行存档。
第5条 参与进行职业卫生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意识。
第6条 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卫生防护系统的重大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 经常深入职业卫生现场,督促、检查本科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8条 煤场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抢修,按规定如实、及时上报。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9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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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销科副科长(煤场)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运销科煤场副科是煤场职业卫生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主要负责人,对煤场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在保证职业卫生的前提下合理组织职业卫生工作。 第1条 积极配合科长、书记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认真组织预防职业卫生等疾病,保证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必须加强对各班组长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第3条 协助科长主持召开职业病危害防治会议,研究分析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安排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4条 参与进行职业卫生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意识。
第5条 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卫生防护系统的重大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消除事故隐患。
第6条 带班期间及时开启射雾器,督促铲车司机和洒水人员及时清理煤场地面的浮煤和煤场及运煤线的洒水降尘工作。 第7条 煤场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抢修,按规定如实、及时上报。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运销科铲车司机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第1条 熟练掌握煤矿“三大”作业规程,熟练掌握装载机运行状态,工作原理及控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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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 按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巡视,确保设备职业卫生正常
运行,遇有重大问题,要进行果断、迅速处理,并及时汇报科领导。 第3条 要认真填写维修和巡检记录,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第4条 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区队领导,并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扩大。 第5条 交班前,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将本班所进行的
操作及事故处理、异常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详细地记入交接班记录。
第6条 负责提出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配件和工具等。 第7条 接班后及时清理煤场地面浮煤,积极配合班长工作,按要求佩戴防尘用品。
第8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堂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食堂是保证员工就餐的重要场所,是重点要害部位之一。为确保安全,办好伙食,服务员工,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制定本制度。 1、加强食堂管理。食堂主管是本食堂安全工作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研究解决。特殊事件或苗头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2、加强食堂安全保卫,搞好防盗、防火、防食品中毒、防破坏的四防工作。食堂办公室、仓库、操作间、餐厅的门窗要随手关闭。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夜间要加强防范,指定专人值班。 3、食堂、仓库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定期更换,防止过期失效。食堂、餐厅炉灶旁、仓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食堂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设置有效的防鼠、防尘、防蚊蝇、防投毒卫生安全设施。食堂用的灭蝇、灭鼠药品必须专人投放,妥善保管,不得与食品混放。
5、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索要证件并登记。禁止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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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烂变质,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6、生熟食品、成品与半成品、厨具应分类、分架、分柜、储存,分工艺加工,严格消毒,每餐各类炒菜均应留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置于冰箱24小时以上以备检验。保证食品加工、储存卫生安全。 7、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健康检查、职业培训及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持证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钻戒,不得在加工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准穿拖鞋、背心上岗。
8、非食堂、餐厅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食堂、仓库和操作间。
9、食堂、餐厅未经批准,不得借给任何人或单位举行与饮食无关的活动.
10、全体职工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做好水、电、火“三源”的管理处置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11、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劝导员工不购买食用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食物及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2、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以上规定,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供应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供应管科长是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投入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止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等计划的实施。根据每年度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一、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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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全面负责供应科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保证供应管控科在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第2条 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制定本部门职业卫生管理各岗位职业卫生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3条 加强仓储管理,分析住矿物资消耗规律,减少库存资金,力争实现零距离、零库存。
第4条 严格物资验收、保管、保养、发放制度,杜绝假冒伪劣物资入库。
第5条 搞好各库区的安全“四防”工作,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第6条 组织本科职业卫生工作会议,提出供应职业卫生工作的改进措施。
第7条 参与矿井职业卫生检查验收工作,配合分管领导搞好职业卫生达标工作。
第8条 供应职业卫生方面出现明显不足或缺陷,审查中没有发现的,供应科长负主要责任。
第9条 在随队检查中发现违犯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现象未及时制止的,供应管控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10 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供应科仓库保管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积极配合供应科长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搞好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1条 在供应管控科科长领导下,负责抓好仓库管理工作。 第2条 负责物资到货验收、保管、保养的检查监督工作。 第3条 做好物资验收,尤其是对于劳保护品的验收,必须检查劳保护品证件是否齐全,严格按照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杜绝假冒伪劣物资入库。 第4条 搞好物资发放工作,掌握物资消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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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监督检查物资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雨等措 第6条 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7条 做好有关物资资料的建档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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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张家湾煤业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二〇一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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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会审综合意见
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盖章: 总 经 理: 年 月 日 生产经理: 年 月 日 安全经理: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通风经理: 年 月 日 机电经理: 年 月 日 防治水副总: 年 月 日 安全副总: 年 月 日 调度主任: 年 月 日 技 术 科: 年 月 日 安 检 科: 年 月 日 地测防治水科: 年 月 日 机 电 科: 年 月 日 通 风 科: 年 月 日 培 训 科: 年 月 日 队 组: 年 月 日 职业健康科: 年 月 日 编 制: 年 月 日 本责任制2017年8月3日生产技术专业会议会审研究通过,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严格按本责任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问题及时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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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 党委书记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
安全副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 生产副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
机电副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5
工程师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6
通风副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7 工会主席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8 安检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9 安检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0 职业健康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1 职业健康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3 安全副总工程师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4 安全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6 培训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7 培训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制...............................18
培训科教师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8 技术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9 技术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0 地测防治水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1 地测防治水技术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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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技术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3 工会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4 财务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5 调度室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5 机电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9 机电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0 机电科副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1 机电科设备管理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1 机电科机械维修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2 通风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3 空压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3
主排水泵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4 胶带输送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5
给煤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5 其他工种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5 通风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5 通风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5 通风科技术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9 通风科班组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9 通风科测风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0 通风科测尘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1 通风科防尘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1 通风科设施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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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测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3 束管监测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3 监控维修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4 自救器发放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4 综采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4 党支部书记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5 跟班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6 班组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7 技术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7 采煤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8 液压支架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8 皮带、刮板输送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9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49 队长职业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50 掘锚机司机职业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51 支护工职业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52 运销科(煤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52 运销科长(煤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53 运销科副科长(煤场)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4 运销科铲车司机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4 食堂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55 供应科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56 供应科仓库保管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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