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教育局文件
青教字[2010]44号
关于创新质量监测机制提高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水平的 意 见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省、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取消了小学阶段的一切统一考试,克服应试教育的弊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取得了显著成效,素质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新形势下,创新教学评价机制,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科学的教学质量监测机制势在必行。
为全面贯彻国家课程方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全面培育合格学生,实现根本意义上的教育公平;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的意见》(鲁教基字[2008]3号)、《潍坊市小学生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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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创新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机制的重要性 建立科学的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全面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来评价教育的做法,逐步建立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的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是完善和优化教学过程的内在要求。教学评价是教学活动不可缺少的一个基本环节,它在教学过程中发挥着多方面作用,检验教学效果、诊断教学问题、提供反馈信息、调控教学进程等,从整体上调节、控制着教学活动的进行,保证着教学活动向预定目标发展并最终达到该目标。
建立科学的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是提升我市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市现有小学100多处,办学规模、资源配置、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各方面发展不均衡,取消统一考试的评价机制后,有的学校教育观念和教育思想没有适时转变,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一定程度上出现放任松懈现象,消弱了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建立全市质量评价体系,有利于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引导学校适时转变教学理念,改进管理与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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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素质教育的实施水平。
二、监测的目标和原则
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国家课程方案,全面培育合格学生,全面提高育人质量,逐步建立起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为我市的小学教学和管理提供依据,引导小学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一)监测目标
1.对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引导学校调控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全面落实课程方案的长效机制。
2.引导学校和教师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注重影响学生终生发展的基本功训练及良好习惯养成教育。
3.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关注社会、投身实践,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关注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监测原则
1.基于课程标准原则。教学质量监测的目的是判断小学生在基础教育质量方面达到的程度,这里的“程度”高低必须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来设定。监测必须基于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来进行。
2.科学性原则。监测评价从监测内容的选择、标准的制定、工具的研发,到数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报告的撰写与发布,整个过程都要保持高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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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导向性原则。通过监测数据和监测结果的发布,科学诊断各个单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帮助寻求解决方案,探索小学教育发展、教育管理的规律,引导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4.综合性原则。监测面向小学所有课程内容,全方位、多形式进行监测。逐步实现跨越学科,面向全体,面向生活,把应该开设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等内容进行综合考察,以全面监测学生的各学科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同时减轻学校和学生负担。
5.简便易行原则。近年来,各地对构建新形势下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行过许多积极的探索,但常常导致两个极端:评价方案过于具体量化就导致管理和教学的教条和僵化;评价方案侧重定性定质的考察就导致难以客观操作和落实。新的评价机制在坚持客观、科学、公正、有效的基础上,力求做到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监测的对象、内容及方式
监测评价是对我市小学教学质量过程性监测的一种方式,监测评价要做到全面性、真实性。
(一)监测范围 全市所有小学。 (二)监测内容
内容包括课程标准规定的全部国家课程、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地方必修课程,潍坊市教育局要求的四项基本功内容及我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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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局要求开展的教学常规活动等。各学科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来设定监测的内容与方式。监测的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对学生的身体形态、机能、素质、体育锻炼和个人健康等方面进行监测,同时也对学生的情绪、意志品质、个人行为习惯、与他人交流合作等心理健康方面进行监测评价。
2.学生的学习水平。对学生各学科的学习质量进行监测。 3.学生的艺术素养。对学生参加艺术活动的兴趣、审美情趣、艺术欣赏与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监测评价。
4.“四项基本功锻造工程”,即读经典书、说普通话、发标准音、写规范字。
5.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对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参与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及等情况,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监测评价。
(三)监测方式
1.监测形式。采取纸笔测试与口试、单项与综合、体能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监测形式。
2.监测时间安排。各学校每学期对学生组织一次全面监测,各教管办每学期对所属学校组织一次抽样监测,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市教研室原则上每学期对全市小学组织一次抽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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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测学校确定。全市所有小学均在监测范围,抽签或随机确定监测学校。
四、监测的组织与实施
建立健全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是我市小学教学改革的一项新任务,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研究与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建立市、镇(街道)、学校三级教学质量监测体系 建立全市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由市教研室制定全市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教研室负责每学期对市直小学进行一次质量监测,对各教管办所属学校进行一次抽样监测。各教管办参照全市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负责对所属小学每学期进行一次抽样监测。全市各小学参照全市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每学期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监测。
(二)指导学校构建科学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机制 以新的监测评价机制指导学校转变教育理念,构建学校多维多元的教学评价机制,发挥评价机制的导向激励作用,改革教学模式与方法,发展学生个性,促进学生的多元化发展。
鼓励各学校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探索创新科学的学生学习质量评价方式和手段,改革和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机制,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三)建立全覆盖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机制
根据我市小学点多面广的实际,须充分发挥各教管办对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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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能,每学期根据新的教学质量监测方案对所属小学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市教研室负责对各教管办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
(四)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市教育局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研室具体负责对监测工作的组织、研究与实施。
各教管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小学教学工作的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抓好对本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
五、结果的发布与运用
小学教学质量监测结果由市教研室统一公布,各教管办、学校及有关业务部门要充分运用好监测结果,指导和改进我市小学教学工作。
1.促进教育决策和管理科学化。充分利用教学质量监测结果提供的丰富、科学、准确的信息、数据,促进教育决策和教育管理从经验型走向科学化,从终结性走向过程性,从模糊性走向精细化。
2.促进国家课程方案的全面落实。根据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中反映出的国家课程方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小学教学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3.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依据质量监测中反映出的问题,尽快建立基于教学质量达成的教研模式,帮助教师反思教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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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效性,指导改进教学工作。
4.质量监测结果计入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成绩,并作为评选表彰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教学 质量 监测 意见 发:各镇、街道教管办,市直各小学
青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3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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